政府信息公开

朝天区“三措施”强化重点排污企业自行监测

发布机构: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9-04-03 09:14 字体: [ ]

一是加大抽查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加大对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情况的现场检查和抽查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台账。二是强化责任分配。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VOCs指标纳入自行监测方案,定期监测并公开相关环境信息。三是加强档案管理。对于长期停产(非永久性关停)且本年度无法恢复生产的排污单位,应将企业停产证明或永久性关闭证明作为方案附件上传到污染源监测数据综合管理系统存档备案。 截至目前,朝天区应开展自行监测企业数为3家,已上传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并审核3家,上传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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