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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三措施”抓好汛前矿山隐患整治

发布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0-04-14 14:10 字体: [ ]

  一是摸清隐患数量,明确整治家底。将矿山企业分为生产建设类和长停类进行管理,生产建设类矿山由企业自查、乡镇排查、部门核查,长停类矿山由乡镇和区级相关部门共同排查核查。同时,及时建立完善隐患台账,详细记录隐患类型、位置、整改情况等信息,为管控治理提供基础。

  二是压实监管责任,落实防范举措。进一步压实乡镇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安排专人负责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生产建设类矿山企业扎实做好高陡边坡、排土场、弃碴场、排洪洞(沟)安全治理。区发改、应急、朝天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结合矿企环境综合治理,扎实开展长停类矿山安全治理工作。截至目前,全区103家矿山企业已完成治理74家。

  三是强化安全管理,做好应急准备。要求矿山企业完善汛期应急救援预案,配足防汛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加强防汛度汛安全知识培训宣传,认真组织开展防汛应急救援演练。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严格汛期值班制度,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措施,强化隐患点位巡查,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及时上报、迅速处置、科学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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