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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财政局用好财政职能 强化资金监管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12-02 09:16 字体: [ ]

加强直达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财政部规定的资金使用范围,切实把握直达资金支持“三保”,做好“六稳”,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用途,科学合理分配和安排使用直达资金。并密切关注直达资金监控系统资金下发情况,通过监控系统接收上级下发指标并及时分解下达。同时,对受益对象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建立台账,确保每笔资金流向明确,账目可查,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将资金直接发放到受益对象。

加强扶贫资金监管。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坚持和完善扶贫项目报账制度、公告公示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对拨付的所有扶贫资金,按部门、按项目实施检查,形成问题台账,不留死角,逐一整改销号,对检查发现的违纪违规事项,积极向相关部门报告,移送处理,确保了扶贫资金安全高效。

加强“三公”经费监管。积极向区纪委监委汇报,会同派驻纪检组,组建专门队伍,对所有预算单位的“三公”经费,进行拉网式排查检查,持续加强“三公”经费监督管理,进一步严肃纪律,正风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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