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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矿业权登记提速至12个工作日 比法定时限压缩28天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0-12-30 10:10 字体: [ ]

12月25日,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明确对矿业权审批登记重要事项实行并联审查制度,并将登记实际办理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

矿业权登记是指由自然资源厅登记颁证矿业权审批登记事项,包含采矿权划定矿区范围、新立、延续、变更、转让和注销,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转让、保留和注销。

据了解,矿业权登记法定时限为4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此次我省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2个工作日,比法定工作日少了28个工作日。

将如何做到?

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实行并联审查制度。《通知》要求,各处室均为并联审查,并在规定时间内按照处室职责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确定性审查意见,不得互为前置,矿业权管理处负责汇总各处室审查意见并形成综合审查意见,上报审定。

在压减工作日的同时,《通知》也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局)间的审查职责,强调对在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违反规定程序审查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记者 寇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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