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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1-27 11:44 字体: [ ]

关于20211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大沟水库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7-2021年2月2(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大沟水库项目

3、建设地点:朝天区李家镇(原汪家乡)

4、建设单位: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嘉盛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朝天区李家镇(原汪家乡),其开发任务是农业灌溉、乡村供水等综合利用,设计灌溉面积5600亩,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91.38万立方米,其中人畜供水25.53万立方米,灌溉供水65.85万立方米。坝型为粘土心墙石渣石坝,水库校核洪水位1276.72米,总库容105.24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1275米,相应库容为94.4万立方米,死水位1251,相应库容为11万立方米,兴利库容83.4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2061.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14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拌和废水经沉淀后回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设备清洗废水和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和中和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废水依托当地既有设施,在大坝工区设置防渗旱厕收集用作农肥,不外排。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优化施工工艺、使用优质燃料、洒水降尘、封闭运输、施工人员防护、车辆减速缓行同时加强道路的清扫等措施减小扬尘和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采用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选择低噪声设备、夜间禁止强噪声作业和运输、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控制车速、村庄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渣运至指定渣场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设计与布局,控制工程建设扰动面积,降低对地表植物的损害范围;严禁火种管理,防止人为森林火灾;编印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加强对水土流失的综合治理,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和裸露施工场地、边坡的绿化。运营期加强库区库周的护岸林、用材林、薪炭林、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的建设;促进本区域植被的自然恢复;加强动物保护,不准捕杀野生动物;加强水库水量调度管理,合理安排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量。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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