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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1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1-01-27 09:07 字体: [ ]

关于20211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嘉陵江左岸朝天区大滩镇防洪堤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127-2021年2月2(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嘉陵江左岸朝天区大滩镇防洪堤工程

3、建设地点:朝天区大滩镇

4、建设单位: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河北悦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堤防全长622.18m,起于大滩镇原水位站浆砌石块石基础墩位置下游10m处(起点坐标:X=3627990.372Y=585061.043),下游止于河道下游陡崖位置处(止点坐标:X=3617476.532Y=585083.423)。堤防采用复合式生态堤结构形式,设计洪水位(P=10%)为525.94m—526.45m,堤顶安全超高值为1.0m,堤顶宽3.0m。对嘉陵江大滩镇段右岸岸线进行整治,整治岸线全长173.86m,起点坐标X=3627472.790Y=584849.618;止点坐标X=3627365.226Y=584985.768。布置排涝涵管3处,位于堤防桩号嘉左0+200.00、嘉左0+350.00、嘉左0+450.00;布置排涝箱涵1处,位于堤防桩号嘉左0+587.50。项目总投资2035.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2.5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为河堤工程,为非污染生态建设项目,运营期无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产生。施工期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和基坑降水经沉淀后回用或用于工地洒水降尘;生活废水依托周边已有设施收集处理,禁止外排。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用优化施工工艺、洒水降尘、封闭运输、施工人员防护、车辆减速缓行同时加强道路的清扫等措施减小扬尘和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采用合理布置施工机械、选择低噪声设备、禁止夜间和午间施工、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控制车速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弃渣运至指定渣场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时清运,集中处置。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优化设计与布局,控制工程建设扰动面积,降低对地表植物的损害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清除施工垃圾,进行迹地恢复,恢复原有土地使用功能。

七)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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