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召开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1-02-01 11:03 字体: [ ]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

2020年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述学评学考学会议召开

本网讯(王杰)按照市委、区委要求,1月29日,区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暨2020年全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述学评学考学会议,开展中心组学习研讨,总结评价2020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工作。

市委常委、区委书记蔡邦银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伏玉琼,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梁黎,区政协主席张晓春,区委副书记张开翅、李彦江、黎龙兵参加学习。

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和新修订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府采购的重要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市委宣传部印发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并围绕学习体会,紧密结合各自分管工作,作了研讨发言。

会上,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中子镇党委、沙河镇党委、区农业农村局党组进行了现场述学。并开展了理论学习闭卷考试。

蔡邦银指出,区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既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催化剂”,也是推动工作落实的“加油站”,通过谈收获、找差距,查问题、定措施,体现了坚定的政治意识和强烈的担当负责精神,达到了理论学习做到了学思践悟、专题调研体现了做深做实、检视问题找准了工作短板的目的。

就抓好2021年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蔡邦银强调,要带头践行两个维护,坚定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理论学习、提升执政本领的重要论述,不断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规律性认识,不断增强斗争意识,发扬斗争精神,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要带头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将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及时纳入中心组学习范畴,认真制定2021年度集体学习计划和中心组成员个人自学计划,切实用党的最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带头推动学以致用,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作风与工作作风,努力运用理论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全面提升工作本领,为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现代化新朝天贡献智慧和力量。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各乡镇党委书记,区级各部门、区属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