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区外就读的建卡户家庭学生2020年 教育扶贫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 2020-06-01 12:41 字体: [ ]





广朝教科函〔2020105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区外就读的建卡户家庭学生2020

教育扶贫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广朝脱贫指办发〔2018〕118号文件精神,从即日启动在区外就读应享受(就读地有资助政策)未享受(漏资助)相关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教育扶贫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救助对象与标准

(一)救助对象

1.在区外就读且在就读学校(就读地)应享受而未享受相应学段资助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学前教育幼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普通高中学生(高三补习生除外)。

(二)救助标准

1.学前教育免保教费750/期;

2.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500/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250/期;

3.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625/期,非寄宿生生活补助312.5/期;

4.普通高中:免学费340/期,助学金1000/期。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明确政策和申请要求,确保在区外就读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和家长对政策知晓率达100%。根据国家资助政策要求,学前教育免保教费、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和营养改善计划、高中阶段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每学期开学初由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申请,在就读学校(地)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二)各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逐户解读资助政策和申请要求,排查并准确掌握本乡镇建卡户子女在区外就读应资助未资助学生的基本信息,讲清资助政策和在就读地申请的要求,防止漏申请,做到一个不少。

(三)严守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杜绝弄虚作假。

三、申报工作

(一)申请人提交的资料

1.《广元市朝天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

2.就读学校(或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出具的《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情况核实表》(附件2)原件(加盖鲜章)或扫描件(扫描打印件须乡镇审核人签字并加盖乡镇公章)。

3.《户口本》复印件,需复印户口专用章页、户主与被救助者关系页。复印件件需审核人签名后加盖乡镇公章。

4.《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需双面打印,加盖乡镇公章。

(二)2020620日前,将《审批汇总表》(附件3)上传,经初核通过后,统一将申请资料、《审批汇总表》、乡镇公示表及图片,村公示图片集一式一份报送教科局210办公室,请乡镇自留一份存档备查。

四、工作流程

第一步,宣传摸底讲政策,精准掌握就读地有政策而漏申请学生的相关信息,指导办理就读学校(地)出具应享受未享受证明《教育资助情况核实表》(附件2)并核实。

第二步, 指导个人补申请(规范填写附件1)。

第三步,规范填写并上传《汇总表》(附件3)。

第四步, 报送资料待审核。

第五步,区级审核。

第六步, 村、乡镇、区三级公示(附件4)。

第七步,发放救助金。

五、规范工作资料

请各乡镇认真学习填表说明,按照要求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按要求完成资料收集和数据上传工作。

(一)《朝天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附件1)填写要求

1.申请人姓名栏填户主姓名。

2.申请受助学生情况:申请人有一个以上受助就读子女时须逐人填写,其姓名和相关信息须与身份证及学籍相符。

(二)《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情况核实表》(附件2)填写要求

1.必须由学生就读学校(或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出具,并盖鲜章签字。

(三)《朝天区2020年度区外就读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教育救助补申请评审与审定汇总表》(附件3)填写要求

1.填表人不得更改本表格式、设置和属性即只能填,不能改。表格不够用时,可自行添加,够用即止。

2.所填信息必须准确,以免影响银行转账。

3.学段及年级界定为:学前为0,小学为123456年级,初中为789年级,高中为101112等年级。

4.联系电话须是申请人常用电话。

5.须对文件重新命名后方可上传,格式为:XX乡(镇)-20203)。

(四)《朝天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救助情况 乡镇(村)公示表》(附件4)填写要求

注意申请人姓名栏填写户主姓名,申请人有一个以上受助就读子女时须逐人分行填写。

六、其它有关要求

申请人须同意将其姓名、户籍、家庭收入状况、履历等信息在网上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将取消其受助资格。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0年529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办公室 2020529日 印


附件1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申请表

申请人(户主)姓名

出生年月

申请受助学生情况

就读信息

学校

年级

家庭状况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主要收入
来源

申请年度

申请救助理由及金额(元)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初审意见

村委会初审人签字:

申请人所在乡镇政府复审意见

乡镇复审人签字:

区教科局审定意见

教科局审定人签字:





附件2

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情况核实表

学期)

核实学校(就读学校公章): 核实人(签字): 核实人联系电话:

家庭基本信息

学生基本信息

教育资助情况

备注

乡镇

户主姓名

联系电话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就读学校全称

就读年级

义教阶段学生是否寄宿

应资助情况

已资助情况

未资助原因

应资助项目

应资助金额

已资助项目

已资助金额

注:1.“应享受”是指就读地有国家相关资助政策,“未享受”是指建档立卡学生在就读地未能享受国家有关资助政策的;

2.教育资助.核实范围:①学前教育:免保教费;②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③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④普通高中:免学费、助学金

3..如有疑问,请询广元市朝天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 张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839-8621317



附件3

朝天区2020年度区外就读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教育救助申请评审与审定汇总表

乡镇(公章) 填表人: 电话: 审核人: 2020年 月 日

序号

家庭基本信息

学生基本信息

申请与审核金额()

备注

乡镇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码

就读学校

就读年级

义教阶段学生是否寄宿

个人申请金额

村级初审金额

乡镇复审金额

资助中心审定金额

注:1.教育资助.核实范围:①学前教育:免保教费;②小学:寄宿生生活补助;③初中:寄宿生生活补助;④普通高中:免学费、助学金。

2.救助标准:①学前750元/期;②小学寄宿生500元/期,非寄宿生250元/期;③初中寄宿生625元/期,非寄宿生312.5元/期;④普高:免学费340元/期,助学金1000元/期。




附件4

广元市朝天区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救助情况 乡镇(村)公示表

单位盖章: 公示时间:

户主姓名

家庭住址(所在乡镇村)

受助学生姓名

性别

就读学校及年级

申请事项

救助金额

备注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