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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柳乡三举措推进特殊人群监管工作

发布机构:麻柳乡 发布时间: 2021-05-12 08:30 字体: [ ]

为实现森林草原火情、火灾零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麻柳乡三措施,强化“痴、聋、憨、哑、呆"五类人员监管。

一落实包保责任。强化对重点人员的管理,对痴、聋、呆、哑、精神病人五类人员一一登记造册,落实监护人员和管理责任,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结合驻村工作,把包保责任落实给驻村联系领导和驻村工作组,将“五类人员”监管纳入包村职责。明确全乡23名“五类人员”的包保责任人,落实包保责任。包保责任人要加强“五类人员”的管理,定期走访包保户,第一时间时掌握“五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动态,督促监护人落实监护责任,向包保对象传达森林防灭火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用火常识,提高包保对象森林防灭火思想认识。

二落实监管责任。实行驻村干部、村组干部、特殊人群监护人对特殊人群的三重监管责任体系。并签订《森林防火监护责任书》,针对各“五类人员”的具体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一对一”监管措施,明确村组干部的属地监管责任和包保责任人的包保责任,落实监护人对“五类人员”的监护责任。要求村组干部、包保责任人和监护人加强监管,在重点时段和特殊时期,监护人时刻关注被监护人的动态,加强对被监护人的看守,搜查和收缴被监护人携带的火源火种,不允许被监护人单独进入林区活动,坚决杜绝“五类人员”引发森林火灾事件。

三加强走访宣传。村组干部和包保责任人定期走访“五类人员”家庭,每月走访次数不低于2次。通过走访排查森林防灭火安全隐患,建立“五类人员”安全隐患台账,完善监管措施,掌握全乡23名“五类人员”的日常状况,向监护人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落实监护人的监护责任,增强监护人的责任意识,消除“五类人员”违规用火安全隐患,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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