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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委办〔2021〕28号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扶贫开发局 发布时间: 2021-06-01 15:51 字体: [ ]

解读《朝天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广朝委办〔202128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天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朝天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


朝天区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启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全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区委123456执政兴区总体思路,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区工作重中之重,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朝天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一、抓实“八项重点”,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农户自主申报或村民小组提名、乡镇村摸排、部门监测帮扶”的监测方式,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设立防止返贫致贫救助基金,按照返贫致贫风险类型和程度,对所有监测对象统筹落实帮扶力量,分层分类制定帮扶措施,开展精准帮扶,实行动态清零。

牵头单位:区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残联,各乡镇

(二)抓好稳岗就业促增收。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建好驻外农民工工作站,建全务工就业信息化平台,提高服务能力。支持引导产业园区、扶贫车间、重大项目建设、市场经营主体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确保每个有劳动能力的脱贫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家庭收入不低于2020年。开展实用技术、就业技能、创业能力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转换能力。健全回引优秀农民工返乡创业机制,完善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机制,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容易返贫致贫且有能力胜任工作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切实发挥好公益岗位兜底保障作用,常态化更新维护好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务工监测”模块。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扶贫开发局、朝天经开区管委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工商联、区残联,各乡镇

(三)持续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坚持长短结合,加强老园区和已建产业后期管护力度,确保农业产业持续见效。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股份合作、保底分红等方式,确保联结利益面达90%以上。推进核桃、蔬菜等产业集群发展,加快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建好农业主题公园。大力发展道地中药材,积极争创省级现代农(林)业园区。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扶贫开发局、区蚕桑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区供销联社,各乡镇

(四)持续做好农特产品销售。引导经营主体实行标准化生产,支持企业打造自主品牌,搭建供给信息精准对接平台,拓宽营销渠道,创新发展“农产品+电商”“农产品+餐饮”“农产品+旅游”等线上线下销售新模式,促进稳定销售。推动运营“扶贫832”平台,加大朝天本地特色产品上线力度,持续发挥“专区、专馆、专柜”作用。完善电商营销体系,加快区、乡镇、村平台和配送站点建设提升,降低物流成本。持续开展电商人才培训。

牵头单位:区商务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扶贫开发局、区供销联社、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乡镇

(五)持续改善乡村基础条件。继续实施乡村基础设施补短行动,加大农村产业路、园区路、旅游路建设力度,完善农村公路安防设施,及时维护整治破损道路,加强村组道路清扫保洁。管理维护好已建成农村集中供水和分散饮水工程,完善管护机制,做到饮水管网、蓄水池等设施有人修、有人管。扎实推进农村电网、通信和电气化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所有行政村光纤宽带和4G网络全覆盖。实施新村集中供气工程,做好管网规划,加大天然气管网覆盖力度。加强村级客运站点、文化体育、公共照明等服务设施建设。健全落实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常态化使用管理维护制度,加强村卫生室、便民服务中心、文化室、广播室设备管护使用,持续发挥作用方便群众。结合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优化学校、医院、便民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布局调整。

牵头单位:区经信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

责任单位: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各乡镇

(六)强化扶贫资产管理监督。摸清2014年以来各类扶贫项目资金形成的资产底数,分级分类建立2014年至2020年区、乡镇、村三级扶贫资产台账,完成扶贫资产分类清理、分级确权和分线移交工作。加强扶贫资产后续管护使用,落实公益性资产管护主体,明晰经营性资产产权关系,科学制定运营方案和收益分配机制,管好用好“两项改革”撤并乡镇、村公共服务资产,确保持续发挥效益。严格落实行业监督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扶贫资产风险管控,防止资产流失。

牵头单位:区扶贫开发局、区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朝天经开区管委会、区蚕桑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区残联,各乡镇

(七)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做好搬迁安置区基础设施后续配套建设,进一步提高就医、就学、出行、养老等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水平,提升搬迁群众生产生活质量。盘活搬迁后闲置土地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做好搬迁劳动力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落实各项就业创业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继续加大专门用于搬迁农户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确保每个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创业,保障搬迁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加强安置区社区治理和关爱服务。

牵头单位: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八)强化精准扶贫档案管理。严格按照《广元市朝天区精准扶贫档案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照《区乡村户四级脱贫攻坚资料清单》和《精准扶贫档案整理细则》,4月底前全面完成精准扶贫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按照档案“四有”机制(有档案室、有档案设施设备、有档案人员、有档案制度),抓好档案保管硬件建设,配备档案工作专、兼职人员,落实档案“九防”,做到档案完整、整理规范、保管安全。12月底前全面完成精准扶贫档案数字化扫描工作,各乡镇、行业部门严格按照档案“双套制”完成精准扶贫档案移交进馆。同时,建立健全精准扶贫档案保管利用制度,提高精准扶贫档案“查准率”。

牵头单位:区档案局、区档案馆、区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行政审批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残联,各乡镇

二、抓实“三项衔接”,实现工作体系平稳过渡

(九)抓好组织体系衔接过渡。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及时将区、镇、村三级脱贫攻坚领导体系和工作体系,向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组织领导体系转换,实现专人专班抓脱贫攻坚向专人专班抓乡村振兴过渡,建立区、镇、村抓乡村振兴专门机构和人员。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十)抓好扶持政策衔接过渡。按照“新政不出、旧政不退”原则,保持现有财政、金融、产业、土地、住房、人才、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积极主动对接国家、省、市对脱贫攻坚政策调整要求,合理把握节奏、力度和时限,适时优化调整各项帮扶政策,确保政策连贯性

牵头单位:区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

(十一)抓好帮扶力量衔接过渡。继续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帮扶单位联系村等政策,及时调整优化区级各部门(单位)结对帮扶各村的关系,从已脱贫村、重点生态功能区覆盖村、重大工程项目区覆盖村、传统历史文化村和掉边掉角边缘村中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和已脱贫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其他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深化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和社会帮扶,持续开展“不忘党的恩、先富帮后富”活动。

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属机关党建事务中心、区扶贫开发局,各乡镇

三、抓实“五项基础”,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十二)做好有效衔接方案编制。跟踪对接国家和省、市有关部署,扎实抓好“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编制,科学安排重点工作、重大项目、重要举措。抓好2021年有效衔接项目谋划储备和启动实施工作,2021年储备项目数和投资金额不低于2020年,其中产业类项目投资不低于50%。

牵头单位:区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朝天生态环境局、区蚕桑和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区供销联社、区以工代赈事务中心、区金融服务中心、区残联等,各乡镇

(十三)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建设。扎实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加快项目规划编制和资金统筹,提早启动项目实施。对标省、市先进示范创建考核指标,开展市级及以上乡村振兴先进乡镇、示范村创建工作,为全区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探索经验。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发展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区林业局、区商务局、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统计局、区扶贫开发局、区行政审批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医疗保障局、区自然资源分局、朝天生态环境局、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各乡镇

(十四)强化低收入人口常态帮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困难残疾人家庭等实施分层分类救助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有针对性地落实好产业、就业等帮扶发展措施;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进行兜底保障。围绕缩小差距,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整体提升全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扶贫开发局、区医疗保障局、区残联,各乡镇

(十五)持续提升内生动力能力。深入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巨大成就,教育引导群众自力更生抓发展、艰苦奋斗促增收,持续培育群众主体意识,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接续推行村民积分制管理,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局、区扶贫开发局等,各乡镇

(十六)持续实施人居环境整治。持续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项目,分类开展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新(改)建。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抓好人居环境治理,抓好村容村貌、房前屋后、室内室外环境卫生整治,有效治理生活垃圾和污水。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朝天生态环境局,各乡镇

四、抓实“三大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责任落实

(十七)强化组织保障。继续落实三级书记带头抓、一起抓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责任制,构建各负其责、执行有力、运转高效的衔接工作领导体制。区委、区政府总指挥,定期研究解决“三农”重大问题;乡镇党委政府发挥好主责作用,集中精力抓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村“两委”积极主动开展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本单位乡村振兴第一责任人,必须亲力亲为,强力推进。

牵头单位:区委农办

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乡镇

(十八)强化资金保障。用好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试点政策,编制2021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切实加大各类涉农资金,特别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方面资金的整合、统筹力度。建立健全以结果导向配置涉农资金的绩效管理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明确绩效目标,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结合。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区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乡镇

(十九)强化考核保障。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纳入全区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范围。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相结合,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切实减轻乡镇负担。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评估工作,强化考核评估结果运用,将考核评估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区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区级各部门,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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