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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委办〔2021〕27号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天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区扶贫开发局 发布时间: 2021-06-01 15:53 字体: [ ]

文件解读:《朝天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解读


广朝委办〔2021〕27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天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区级相关行业部门(单位):

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将《朝天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61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办公室 广

朝天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农组发〔20217号)精神中央、省、市、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常态化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结合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持续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建设生态文明繁荣和谐现代化新朝天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和相关行业部门,进行实时监测、强化动态管理、分层分类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扎实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三、监测方法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人口中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大中型集中安置点人口;掉边掉角人口。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

(二)监测范围

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返贫致贫风险人口规模原则上不超过脱贫人口的5%,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防止大规模返贫致贫现象发生。

(三)监测内容

1.农户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区扶贫开发局牵头,根据农户实际情况和全区工作实际,会同农业、林业、统计、教科、卫健、民政、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对农户收入不稳定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因收入骤减、支出骤增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及时预警。

2.吃、穿等基本生活保障有困难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区民政局牵头,区残联配合,重点对鳏寡老人、孤儿、残疾人等生活不能自理或其它丧失劳动力农户的特殊困难群体,持续跟踪基本生活保障情况,做好台账备案,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及时预警。

3.生产经营监测预警。由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牵头,对养殖业、种植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测,当发生牲畜疫情、自然灾害等可能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性收入降低的风险,积极评估影响范围、影响程度,纳入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发生风险问题及时预警。

4.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失学监测预警。由区教科局牵头,建立义务教育阶段辍学情况监测报告制度,将学龄儿童全部纳入返贫致贫监测,重点监测流动、留守、残疾和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对脱贫家庭学生教育资助落实情况纳入监测。发现疑似辍学失学、漏资助的及时预警。

5.基本医疗保障监测预警。由区卫健局、区医保局牵头,对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覆盖情况进行监测,遏制农户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对存在风险问题的及时预警。

6.饮水安全监测预警。区水利局牵头,强化饮水安全保障,加强水质安全监测和供水稳定性监测,建立农村公共饮水设施维护公约,对因供水设施故障、自然灾害和季节性供水困难等所引发的饮水保障问题及时监测预警。

7.住房安全监测预警。由区住建局牵头,以保障农户现居住住房安全为重点,充分发动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组干部开展定期排查和实时监测,对农村住房进行动态监测,排查发现有住房安全隐患的农户及时预警。

8.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导致的返贫致贫风险监测预警。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依托气象、水利、自然资源、农业、民政等监管部门灾害监测,结合救灾救济工作措施与成果,对受灾范围内的农户返贫致贫风险进行监测,及时预警。

9.特殊农户监测预警。由区委政法委牵头,区教科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区民宗局等部门配合,对农村涉毒、涉邪、其他违法犯罪等特殊人员家庭,以及早婚早育的农村家庭开展监测,督促相关部门依据法律治理的同时,做好发生疑似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预警。

(四)监测程序

以乡镇为单位,采取农户申请、行业部门预警监测、乡村(社区)走访排查、对象认定录入、实行动态管理等方式进行。

1.农户申请。由农户向村(社区)“两委”提出书面申请或口头申报;或由村(社区)“两委”实时组织村民小组召开会议,在预警返贫致贫风险户范围内,集体研究确定本村民小组(社区)初步名单上报村(社区)“两委”。新识别监测对象增加农户承诺授权和民主公开环节。监测对象确定前,农户应承诺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并授权依法查询家庭资产等信息。

2.行业部门预警监测。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因病、因残、因灾、因突发意外事故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动态开展预警。同时,区扶贫开发局依托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实时开展监测预警。综合分析研判返贫致贫风险户,及时将问题梳理汇总,反馈到乡镇开展排查核实。

3.乡村走访排查。在农户申请和行业部门监测的基础上,由村(社区)“两委”召开会议,在监测范围内,集体研究讨论确定初步名单上报乡镇。乡镇组织驻村工作队、村组(社区)干部入户核实,逐层逐级汇总,上报区扶贫开发局。

4.对象认定录入。区扶贫开发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走访核实,确定返贫致贫风险户名单,指导各乡镇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开展持续跟踪监测。

5.实施动态管理。区扶贫开发局根据返贫致贫风险户需求,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实时召开调度会,分层分类制定精准帮扶措施,并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驻村工作队,乡、村干部常态化开展走访,跟踪帮扶措施落实和帮扶成效情况。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由乡镇申请、区扶贫开发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实地核查后,报区人民政府审定后销号,并按程序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同时报市扶贫部门备案。

四、帮扶措施

(一)强化产业发展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加强生产经营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动员引导其参与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增加生产经营、劳动务工、入股分红等收益。对有发展意愿但缺乏资金的返贫致贫风险户,提供小额扶贫信贷等金融政策支持。对有劳动力但不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返贫致贫风险户,鼓励发展异地产业。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投入扶贫项目形成的村级集体资产,可按不同比例优先支持返贫致贫风险户发展。

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林业局、区扶贫开发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

(二)强化就业创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加大劳动技能培训,优先组织劳务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对外出意愿不高的返贫致贫风险户,优先推荐到区内园区、企业和扶贫车间等就业,鼓励就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返贫致贫风险户,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护林、水利巡管等公益岗位工作。对有创业意愿并有一定创业条件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及时落实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政策。对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意愿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提高技能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掌握一门以上技能。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林业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利局、朝天经开区管委会、区金融服务中心,各乡镇

(三)强化综合保障帮扶。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返贫致贫风险户,符合条件的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因灾、因病、因残、因突发意外事故等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及时落实相应的政策帮扶措施,适度提高临时救助额度,根据农户实际情况,按程序纳入低保保障。

牵头单位:区民政局

责任单位:区残联、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区应急管理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利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红十字会,各乡镇

(四)强化扶志扶智帮扶。引导返贫致贫风险户通过产业和就业脱贫致富,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返贫致贫风险户,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并加大先进典型选树宣传力度,带动更多返贫致贫风险户通过自力更生走出困境。对依赖思想严重的返贫致贫风险户,通过感恩教育、政策宣传、心理疏导等方法,引导其摒弃“等、靠、要”的依赖思想。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大力推行村民积分管理,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养残疾人,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和谐氛围。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五)强化社会力量帮扶。鼓励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采取定向或包干等方式加大对返贫致贫风险户的帮扶力度。建立龙头企业、高校、批发市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与返贫致贫风险户长期稳定产销关系。动员组织各类志愿服务团队、社会爱心人士开展防止返贫致贫志愿服务。支持公益慈善组织设立防止返贫致贫慈善项目、专项救助基金,开展公益慈善捐赠。鼓励使用捐助资金,加大返贫致贫风险户帮扶力度,切实解决其实际困难。充分用好东西部协作帮扶资源,推动资金项目向返贫致贫风险户倾斜。

牵头单位:区扶贫开发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部门(单位),各乡镇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坚持区、乡、村(社区)三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区级行业部门要主动履责,加强行业信息排查预警、政策跟进落实和工作督促指导;乡镇党委、政府要主体履责,加强动态监测、综合帮扶、政策统筹和责任落实;行政村(社区)配合履责,驻村干部、村组干部要配合做好风险排查、跟踪政策落实、开展精准帮扶等工作。

(二)加强协作联动。区扶贫开发局牵头,建立定期会商调度工作机制,每月至少召开1次联席会议。区行业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一个股室负责、一名专人落实,加强数据比对分析共享、政策统筹落实、工作督促指导。建立定期数据上报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乡镇将实时排查出的返贫致贫风险户名单实时上报,经排查无返贫致贫风险户的,于每月20日前上报区扶贫开发局(联系人:罗程月,0839—8625785;QQ:308239080)。

(三)加强督查考核。将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的重要内容。区纪委监委、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要加强动态暗访、季度通报、年度考核,对出现规模性、责任性返贫致贫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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