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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机构:两河口镇 发布时间: 2022-04-19 09:11 字体: [ ]

2022年4月1日在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镇第17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上

广元市朝天区两河口镇财政所长   唐玉梅


各位代表:

受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第17届人民代表大会第2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代表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33950.29元,较2020年增长13%;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833950.29元,较2020年增长13%,其中:基本支出5391953.29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开支等;项目支出3441997.00元,主要用于农林水等方面支出。

需特别说明的是: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10870.00元。较2020年下降4%,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的结果。二是采取有效措施,压缩、规范公务接待活动等,使得“三公”经费支出下降。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与支出。

(三)2021年预算执行特点

1.2021年实现预算收支平衡,保证了行政运行、社会管理正常运转。

2.严格支出管理,规范审批流程,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各项支出严格按预算执行,项目资金追加、调整严格执行审批流程;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支出管理要求得到进一步落实。

3.部门预决算信息及时全面公开,实行网上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2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指导思想及原则

1.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推动全镇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2.2022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一是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收入预算情况,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二是厉行节约的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三是保障重点的原则。着力在“保重点、压一般、优结构”上下功夫,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四是加强绩效管理的原则。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五是加强风险防范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巩固预算收支平衡格局。

(二)2022年财政预算情况

我镇2022年预算收入总数7877226.89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较2021年预算收入总数6646762.00元增长18 %,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目标绩效纳入预算等;2022年预算支出总数7877226.89元,较2021年增长18 %,增长的主要原因:人员增加、目标绩效纳入预算等。

人员类项目支出预算6284826.89元。

公用经费支出847400.00元。

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预算745000.00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0632元,均为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下降3%,下降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支出规定。

三、2022年财政工作

2022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

(一)依法组织收入,确保全年财政收入任务完成。紧盯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密切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和减税降费政策对财政收入的影响,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强化收入预期管理。

(二)多措并举,聚力稳定经济增长。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加大对招商引资、园区建设、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支持力度,激发市场活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增强财政增收内生动力。

(三)强化民生保障,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支持构建社会保障体系。加大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投入力度,优化城乡人居环境。

(四)坚持问题导向,不断深化财政改革。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推动政策、项目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全覆盖。加强预算项目库建设,建立项目动态储备机制。清理规范预算项目设置,改变预算项目“只增不减”问题。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突出依法理财,全面加强监督管理。贯彻《预算法》,落实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的主体责任,深化预算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防偿债风险。加强财政监督,强化问题查处。完善财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提升财政服务水平。严格执行区人大各项决议、决定,及时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全面提升依法理财水平。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经济工作特别是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财政工作的“纲”和“魂”,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区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主动接受区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以更加严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开拓创新的精神、更加奋发有为的干劲、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推动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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