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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机构:朝天镇 发布时间: 2022-04-25 10:29 字体: [ ]

2022年4月10日在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财政所长陈左强 


各位代表:

受朝天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镇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代表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0.01万元,较2020年2311.09万元增长17.26%。2021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10.01万元,较2020年2311.09万元增长17.26%。其中:基本支出1534.3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开支等。项目支出1175.68万元,主要用于村组经费、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支出。

需特别说明的是: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19年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较2020年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75万元),较2020年下降52.8%,下降的主要原因:因车辆公务出行减少,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较2020年0元增长(下降)0%。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元,较2020年0元增长(下降)0%。

(三)2021年预算执行特点

1、严格执行预算,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一是千方百计筹措资金,1—12月共实现财政收入2710.01万元,为各类项目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了资金保障,确保了镇政府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二是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本着量入为出不列赤字的原则,严格按财经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控制和压缩一般性开支,大力提倡勤俭节约,1—12月份财政支出为2710.01万元,实现了收支的平衡。

2、规范财政管理,财政工作进一步精细化发展

一是制定了一系列财务管理规定,严格了审批程序,如公务派车制度、来人接待制度,差旅费用报销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的实施,有效的压缩了非生产性开支,缩减了行政成本,做到了科学理财、合理理财,1-12月份三公经费支出4.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二是强化会计核算与监督,在日常会计核算中,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和财经纪律,保证了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更好的行使财政监督职能。镇属各部门资金实行财政统管,如民政资金、林业补贴资金等,同时对项目工程实行监督管理,并参与检查验收,保证了专项资金运行的高效、安全。三是加强了村帐镇管,我镇将所有村居委会收支账务纳入镇管,对一些支出不合理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并要求每个村每月将所发生的财务收支于次月5日前报财政所审核入账。

二、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2年,是我们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发展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之年,编制好2022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2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2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收入预算情况,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二是厉行节约的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三是保障重点的原则。着力在“保重点、压一般、优结构”上下功夫,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四是加强绩效管理的原则。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五是强化全面统筹的原则。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六是加强风险防范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巩固预算收支平衡格局。

(二)2022年财政预算情况

我乡镇2022年预算收入总数2550.76万元,较2021年预算收入总数1948.5万元增加3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干部绩效等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增加(综合执法专项、基层人民武装等);2022年预算支出总数2550.76万元,较2021年预算支出总数1948.5元增长30.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干部绩效等纳入年初预算)、项目支出增加(综合执法专项、基层人民武装等)。

基本支出预算2284.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016.38万元,公用支出267.7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方面的支出)。

专项项目预算266.64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1.8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较2021年预算无变化,公务接待费预算3.43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3%,下降的主要原因:在人员接待批次、陪餐人次上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8.4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46万元),较2021年预算下降3%,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加强车辆维修管控,二是优化整合出行路线,杜绝不必要的浪费。

三、2022年财政工作

2022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

(一)提供基本财力保障

2022年,全镇财政工作将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抓好收支管理、民生工程、财政改革、巩固脱贫成果等各项重点工作,推动财政事业健康持续发提供基本财力保障。

发展农村文教卫生、水利、道路、通讯等社会公共事业,组织收入、监管支出,做好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干部职工工资发放等基础工作。

(二)服务经济发展

管好用好上级安排的各项支农资金外,还要运用财政政策,引导、支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施农村经济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三)组织财政收入

加强与辖区国税、地税部门的联系,主动支持配合征收,确保及时足额完成财政收入任务,财源建设规划,注重培植发展壮大区域财源建设项目,建立辖区重点税源企业台帐。

(四)规范管理,做好财务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以财政资金“集中、统一、高效、规范”使用为目标,统筹各方面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保障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稳定、机关运转需求。不断完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票据管理,实现见票收支。二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台账,严格执行新的预算法。加大对镇村两级财政资金抽查巡查力度,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使用效率。三是严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按照公用经费支出“零增长”的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将习近平总书记对经济工作特别是财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财政工作的“纲”和“魂”,在镇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镇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决议和要求,主动接受镇人大的监督,认真听取镇人大的意见建议,以更加严实的工作作风、更加开拓创新的精神、更加奋发有为的干劲、更加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做好2022年财政工作,推动建设繁荣和谐美丽幸福现代化朝天,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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