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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机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时间: 2022-06-01 16:28 字体: [ ]
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1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优抚对象补助经费
中央主管部门 退役军人事务部
地方主管部门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实施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资金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
年度资金总额: 1004.02 1004.02
1004.12
980.18
980.18
23.84
23.84
100%
其中:中央补助 980.18 980.18 100%
地方资金 23.84 23.84 100%
其他资金 0 0
年度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发放各类优抚对象1900人共计1000余万元补助发放,让退役军人退伍不退色,生活得到了保障,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温暖,更好的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已完成优抚对象1910人共计发放1004.02万元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发放人数 1910人 1910人
质量指标 发放率 100% 100%
覆盖率 100% 100%
资金到位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每月初发放 100%

100%

成本指标 按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财政厅标准发放 年人均发放5260元 1004.02万元



经济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指标
体现党和政府对退役军人的关心 长期 长期
生态效益
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做好对退役军人的关心爱护 持续稳步推进 持续稳步推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优抚对象满意率 ≥98%

100%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统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4.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5、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100%-80%(含)、80%-60%(含)、60%-0%填写实际完成情况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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