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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财政全力支持乡村振兴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2-09-21 09:03 字体: [ ]

2022年以来,区财政局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围绕乡村振兴各项重要任务,积极发挥财政支持保障职能作用,以积极主动的自觉、切实有效的措施、严格有力的作为,为全区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提供坚强的资金保障。

一是“真金白银”加大投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和把握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各项指标要求,全面梳理乡村振兴资金政策,严格落实“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乡村振兴投入占比高于上年度、乡村振兴实际投入高于上年度”的要求,强化预算统筹衔接,持续加大资金投入。截至目前,区本级预算安排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100万元,争取到位上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970.64万元。

二是综合施策稳步推进。参与起草我区《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六条措施》,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坚决落实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充分发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金”作用,引导金融活水流向农村,撬动金融资本更好服务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效降低农业融资主体负担,截至目前,已累计发放贷款额度7017万元,撬动社会资本7635万元。积极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截至8月底,全区农业保险全险种保费收入2041.51万元,品种涵盖大春农作物、核桃、蔬菜、肉牛羊、育肥猪、能繁母猪等。

三是扎实监管确保实效。严格执行《朝天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扎实开展了提升乡村振兴领域资金绩效专项整治、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后头看”等督导检查10余次。并充分运用直达资金监管系统、“一卡通”发放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及时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惠民惠农资金,强化涉农资金日常监督,有效确保了资金用到实处、用得其所、用出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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