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1-18 09:22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电话:0839-8623563;地址:广元市朝天区潜溪路一段73号)。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部署要求,紧密结合生态环境工作职能,通过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朝天环保在行动”政务新媒体等途径,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凡是能主动公开的一律主动公开,切实满足人民群众获取生态环境信息的合理需求。依托官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全年在广元市生态环境局官方网站和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主动公开工作动态、环境质量、建设项目、污染源监管、环境监管执法等各类环境信息138条;“朝天环保在行动”官方微信公众号群发信息372篇,粉丝数为87。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更新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保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实行三审三校审核机制,严格进行保密审查,由1名分管领导牵头履行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职责,2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落实生态环境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情况。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依法依规在相关平台环保栏目报送信息。规范新媒体建设管理,开设有“朝天环保在行动”政务微信,已按要求进行备案。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在朝天区人民政府网站完成2022年度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情况公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个别股室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到位,对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把握不够精准。二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人员业务能力还不够强,信息报送的质量等方面还需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强化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力度,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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