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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2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1

发布机构:区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2-16 11:07 字体: [ ]

关于2023年2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非发酵豆制品生产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97031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一、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二、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非发酵豆制品生产项目

三、建设地点: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C区

四、建设单位:四川省广元市广和食品有限公司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洋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该项目租用四川省广元市朝天区七盘关工业园区C区东西部协作共建产业园四期1楼标准化厂房,建筑面积为3122m2,车间内设置洗豆区、泡豆区、磨浆区、点浆及压榨区、汆碱卤制区、内包装区、外包装区等,主要生产设备有磨浆机、豆干机、汆碱锅、漂洗机、卤制机、摊凉机等,年产豆干3000吨、水豆腐1200吨。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9.7万元。

七、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营运期生活污水经产业园区C区预处理池处理后,经产业园区C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营运期生产废水新建1座150m3/d污水处理站,采用“格栅+初沉池+调节池+UASB+A/O法+二沉池”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排放标准,排入园区市政管网,最终经产业园区C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降尘、定期定扫地面灰层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燃烧废气通过8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密闭加盖收集后的经“碱洗+酸洗+过滤棉除湿+活性炭吸”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的措施减小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设备噪声采取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墙体隔声等措施减小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五)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装修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外售,回收利用;营运期残次品和豆渣综合利用作为畜禽养殖饲料,日产日清;生活垃圾、卤渣、废包材等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活性炭、废过滤棉、污泥、废离子交换树脂等交专业公司处理;含油废棉纱、废手套、废机油、废油桶等,厂区设置危废暂存间暂存,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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