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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3-20 11:16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6)

(一)职能简介.......................................(3-4)

(二)2023年重点工作.................................(4-6)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7)

(一)收入预算情况...................................(6-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10)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7)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1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11)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1)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1)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12)

十一、名词解释.......................................(12-1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3、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4、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5、统筹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6、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关键之年,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一条工作主线(稳就业、保民生、促发展),实现两个目标(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服务质效稳步提升),抓实五项工作举措(技能人才培育攻坚年、基金风险防控巩固年、营商环境服务提质年、干部纪律作风强化年、创先争优考核进位年),实施五大行动(城乡居民增收行动、社保管理提质行动、人才培育赋能行动、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行动、行业队伍能力提升行动),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强劲人社力量。

1、聚焦稳就业,实施城乡居民增收行动。一是稳定转移就业总量,抓好有组织劳务输出。二是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抓好农民工、脱贫人口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是稳住市场主体,抓好助企纾困、援企稳岗。四是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抓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兑现,抓好返乡下乡创业。五是拓宽就业渠道,抓好就近灵活就业。六是提升就业质量,抓好职业技能培训。七是积极创建劳务品牌。

2、聚焦惠民生,实施社保管理提质行动。一是全面落实社会保险费相关政策,落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低收入贫困人口政府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政策。二是加快推动全民参保计划,分类推进参保扩面精细化管理、精准参保,实现应保尽保。三是进一步提升社保经办服务质效。持续推动人社领域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打通便民工作“最后一公里”,努力实现人社服务领导认可、社会点赞、群众满意。四是深化社保基金全领域、全过程、全周期监管,保障基金稳健持续运行。

3、聚焦优服务,实施人才培育赋能行动。一是加大招才引智力度。在人才引进、平台建设和人才服务等方面不断提质增效。二是加强技能人才培育。做好高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建立专技人才和技能人才双向互通机制,建立完善企业初级技能人才评审机构。三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抓好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深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面向基层支持人才服务,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四是优化人才环境。全面提升人才在朝工作生活的幸福感、获得感。五是规范档案管理,进一步推进服务的规范化和精细化。

4、聚焦防风险,实施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行动。一是全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推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核心制度落地落实,强化欠薪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力度,及时发现并妥善解决欠薪问题。二是处置好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确保劳动监察举报投诉到期结案率100%。三是持续加强政策法规宣传。结合助企服务行动和干部包片制度,扩大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四是做好重点群体的稳控。进一步健全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突出抓好90年代大中专毕业生等群体的稳控,确保辖区社会形势总体稳定。

5、聚焦夯基础,实施行业队伍能力提升行动。一是合理配置人员。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充实人社工作队伍,通过“三支一扶”基层服务项目等方式拓宽人员供给渠道。二是提升服务能力。建立针对窗口单位经办队伍的常态化培训机制,常态化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三是规范服务行为。推进服务标准化建设,健全“四包”责任机制,严格工作纪律,完善考核机制。四是完善保障措施。改善硬件条件,拓宽发展空间,在评比表彰、晋级晋职等方面向一线人员倾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收支总预算5152.43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98.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7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础养老金、居民丧葬本级补助资金,领取退休地区差异性生活人员大幅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我局2023年收入预算5152.4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52.4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我局2023年支出预算515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6.58万元,占89.4%;项目支出545.85万元,占1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52.43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798.2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7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础养老金、居民丧葬本级补助资金,领取退休地区差异性生活人员大幅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52.4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69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4.8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78万元、农林水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7.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我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52.4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798.2万元,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础养老金、居民丧葬本级补助资金,领取退休地区差异性生活人员大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教育支出1695.43元,占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4.84万元,占65%;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03%卫生健康支出32.78万元,占0.63%;住房保障支出67.38万元,占1.3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3年预算数为1695.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教师地区差异性生活补助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96.2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及公用经费保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就业创业管理方面事务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信息化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金保网的正常运行及日常维护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劳动关系和维权(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根治欠薪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事业人员招考及人才引进工作专项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44.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事业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的发放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00.85万元,主要用于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基础养老金、居民丧葬本级补助资金,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1873.2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地区差异性生活补助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1.9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工伤、失业保险单位应缴部分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1.0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1.7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事业人员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及工作队工作经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7.3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单位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06.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2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基本持平,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我局未核定公务用车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我局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相关事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我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9万元,上升35%。主要原因财政预算增加运转保障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我单位未安排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我单位无公务用车,未占用国有资产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我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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