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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3-20 11:47 字体: [ ]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落实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集中统一领导的要求,发挥区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机构、组织协调机构、具体执行机构、督促检查机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政策、协调关系、安排人事、增进共识、加强团结,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组织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巩固壮大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2.研究拟订统一战线工作的政策并推动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区委报告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统筹协调和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统一战线工作。

3.负责发现、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制定党外干部培养规划,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等领导职务的工作,推动学校、人民团体、科研院所、国有企业党外干部安排工作。协助民主党派支部(社)、区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反映和协调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贯彻落实党的宣传工作方针,统筹推进全区统一战线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统一战线宣传工作政策和规划,统筹推进网络统战工作,研判涉及统一战线的舆情并协调有关部门应对处置。

5.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通报情况、反映意见、制定年度政党协商计划,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以及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做好支持民主党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工作。

6.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研究拟订民族工作中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工作。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业发展。

7.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宗教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引导各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

8.规范民间信仰活动,依法管理民间信仰,维护民间信仰信众的合法权益;挖掘民间信仰中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民间信仰信众爱国守法、团结友善,服务社会、维护和谐。

9.负责联系、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有关单位开展统战工作。

10.负责联系、培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支持、帮助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加强自身建设、发挥作用。调查研究全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

11.承担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协调工作,负责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工作,参与制定、推动落实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调查研究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了解和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意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2.统一领导港澳统战工作。牵头开展港澳统战工作,贯彻落实党的海外统战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对香港、澳门地区统一战线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联系香港、澳门有关党派、团体及代表人士。

13.统一管理台湾事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对台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对台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管理、协调区级部门(单位)和各乡镇对台工作,指导我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朝台交流合作、人员往来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开展朝台交流联络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区对台经贸工作和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朝台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指导全区对台宣传、涉台教育,负责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统筹协调全区涉台法律事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开展涉台权益保护工作。

14.统一管理侨务工作,贯彻落实党的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侨务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落实,调查研究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管理侨务事务,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涉侨工作,联系海外有关侨团和代表人士,负责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在相关统战团体的安排,指导推动涉侨宣传、文化交流、华文教育工作等,保护华侨和归侨侨眷在区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15.受区委委托,领导区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统一领导区民族宗教事务工作。做好统一战线有关单位和团体及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16.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落实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

(1)加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八届三次全会、区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不断加强党对统战工作领导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新时代朝天统战工作正确方向,进一步引导统一战线广大成员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完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在统一战线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健全完善统战工作领导小组联动、议事、协作、督查督办等制度机制,推动形成“有统有分、多维发力”的工作局面,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

(3)强化培训调研。制定培训计划,分层分类对党政领导干部、统战民宗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开展培训。组织统一战线干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清情况、找出问题、提出思路。聚焦“十四五”规划开展促进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行动,形成一批理论深度高、操作性强的理论成果。

(4)防范化解风险。深入排查涉民族宗教、涉港、涉台及涉海外统战工作等领域风险隐患,定期开展宗教场所消防、建筑和食品安全检查,做好防范处置。落实统一战线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优化舆情信息收集分析处置工作机制,围绕重要时间节点做好监测研判、风险评估、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

2.推动新时代多党合作规范有序生动活泼

(1)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建设系列文件精神,指导民主党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述职测评、内部监督等制度。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严把关口,吸纳素质高、能力强、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优秀人士加入民主党派。完善民主党派阵地建设,支持民主党派开展主题教育活动。

(2)积极推动履职作为。制定2023年度政党协商计划,推动各部门参与政治协商。引导民主党派开展专题调研,高质量建言资政。开展乡村振兴和“拼经济、比发展”民主监督活动,撰写一批高质量的议案提案。支持党外特邀监察员履职政风行风评议和行政效能监督。

(3)持续开展品牌创建。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界别优势,认真研究谋划,激发民主党员活力创建长效服务机制,积极投身工业、教育、医疗、科技等项目建设,深入推进“一党派一品牌”创建活动,提升民主党派影响力。

(4)深入推进“九广合作”。加强与九三学社省委对接,拓宽合作领域。持续推进九广合作项目实施,大力发展农业产业,积极促进医疗合作,全力推动环境改善等。支持九三学社省委对口帮扶和乡村振兴工作。

3.推进非公经济、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提质增效

(1)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扎实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团结引领民营认识奋进新时代。建立与民营企业家沟通协商“面对面”工作机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打造最优营商环境。

(2)开展经贸交流活动。组织商协会到发达地区考察学习,积极参加各类交流活动,凝聚商协会、新乡贤会力量,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加强对已建异地商会的指导,推动杭州、广州等异地商会筹建工作,搭建民营企业家信息沟通、招商引资平台。巩固与各地商会的友好合作关系,建立投资信息互通渠道,扩大合作空间,以商招商。

(3)引导非公经济人士履行社会责任。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投身“光彩事业”,主动参与乡村振兴,积极开展“万企兴万村”活动,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捐资助学、扶危济困、吸纳就业、服务民生等。鼓励企业家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建言献策。做好民营企业家政治安排工作。

(4)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培养使用工作。加强对新任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培训,认真落实党外干部配备规定,推进党外干部配备工作,特别是加大法检“两院”领导班子党外干部配备工作力度。按要求组织推荐党外代表人士参加省委统战部、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的培训班,完成党外代表人士调训任务。完善联谊交友机制,强化对党外代表人士服务管理。

(5)加强党外知识分子工作。推进新一轮无党派重点人物库动态管理,召开无党派代表人士召集人会议,做好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工作,落实无党派(代表)人士“双走访”“双报告”制度。组织好知联会换届工作,开展党外知识分子助力乡村振兴“千村共建”等社会服务活动,加强与各地知联会互访交流。

(6)做好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工作。完善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信息库,完成新联会换届工作。深入开展“凝聚新力量·筑梦新时代”“新阶·走基层五送”等主题教育活动。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新联会规范化建设,建成实践创新基地1个。开展与省内外新联会联络联谊活动,学习借鉴先进经验。

4.稳慎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以广元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契机,落实创建工作责任,深入开展“八进”活动,加强宣传教育,加快项目建设,完善软件资料等,抓好一批示范单位创建。推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党校教育课程。开展“同运动·一家亲”活动,推动学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不断深入。

(2)抓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实施。实施好麻柳乡石板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项目,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补齐配套基础设施短板,做好非遗文化、养生文化、红色文化展示,坚持构建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增加群众收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积极争取2024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项目。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宗教政策法规,深入推进宗教领域“八五”普法和“法律七进”活动。实施我国宗教中国化示范工程,打造洪督观等宗教中国化示范场所。指导宗教界推进全面从严治教,开展宗教工作专项检查,严密防范非法宗教活动,提升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

(4)抓好宗教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宗教工作党政干部队伍、宗教界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宗教领域工作台账。持续开展“爱国爱教爱家乡”主题活动。开展宗教领域教育培训,提升政策理论水平。支持宗教界全面从严治教,教育引导宗教人士执法守法、遵规持戒和推进民主管理。

5.围绕争取人心推进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和侨务工作

(1)做好港澳台协调服务工作。动态完善在朝常住港澳台同胞、定居台胞、两岸婚姻家庭等重点群体数据库。贯彻宣传新时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常态化开展传统佳节联谊交友活动,积极发展涵养港澳台代表人士资源,帮助其解决工作、生活中实际问题,争取人心支持朝天经济社会发展。

(2)充分发挥侨联组织作用。宣传贯彻落实涉侨法律法规,加强对侨界代表人士和侨企常态化走访服务,组织开展侨商朝天行和投资洽谈会,组织到浙江、福建侨商基地开展文化经贸交流,积极争取浙江侨界合作项目落地。

6.推进基层统战工作实践创新

(1)持续抓好基层统战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统战工作的意见(试行)》。推动基层统战工作基地建设、平台建设、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选优配强“四区一企”统战干部和乡镇统战委员、村(社区)统战联络员。推动浙江援建朝天职业中学、羊木中学智慧校园项目落地落实。

(2)深化川陕(朝天—略阳)同心示范走廊建设。与陕西省略阳县深度合作,扎实开展互学互鉴、共谋发展交流活动,推进两地在民族宗教、民主监督、民营经济、文化创作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合作共赢。

(3)加强网络统战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做好网络统战工作,走好网络群众路线”的重要指示,创新网络统战工作方式方法,加强新媒体平台负责人、网络评论员、网络宣传员等骨干队伍建设和思想引导,加快推进数字统战建设,建好统战代表人士数据库,加强寺庙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录入工作。

7.抓好统战部门自身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一岗双责和“三张清单”,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四责同述”、“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工作,推进纪律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总编制12名,其中行政编制8名,行政执法编制0名,事业编制3名,机关工勤编制1人,自收自支编制0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行政执法人员0人,事业人员3人,机关工勤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固定资产总额28.72万元。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2023年收支总预算247.77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工资预算增加。

收入预算情况: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2023年收入预算247.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77万元,占100%。

支出预算情况: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2023年支出预算247.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77万元,占87.08%;项目支出32万元,占12.9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47.77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40.03万元,同口径增加4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工资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7.7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7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7.77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0.0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类工资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万元,占8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22万元,占8.9%;卫生健康支出7.63万元,占3.2%;住房保障支出15.72万元,占6.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23年预算数为137.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2023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民主党派工作经费等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2023年预算数为33.1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1.5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1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5.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5.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7.7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3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3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无下属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无车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年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统战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有关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七)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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