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3-20 11:50 字体: [ ]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职能简介.......................................(3)

(二)2023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6)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5-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7)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6-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7)

十一、名词解释.......................................(7-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简介

1、向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2、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3、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4、对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有关事项进行督办。

5、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进行沟通衔接。

7、承担巡察任务,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8、办理同级党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八届区委第四轮和八届区委第五轮常规巡察;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专项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巡察办”)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区委巡察办总编制15名,其中行政编制10 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20人,其中行政人员15人,事业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卫生系统包含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委巡察办2023年收支总预算417.74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36.7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36.7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编人员4名,并且将常规巡察经费纳入预算安排。

(一)收入预算情况:区委巡察办2023年收入预算417.7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7.7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区委巡察办2023年支出预算41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13万元,占86%;项目支出54.61万元,占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区委巡察办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7.74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36.77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一次性安排等因素后,同口径增加136.7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编人员4名,并且将常规巡察经费纳入预算安排。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17.7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1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1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区委巡察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7.74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136.7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在编人员4名,并且将常规巡察经费纳入预算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2.11万元,占81.89%;教育支出0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82万元,占8.81%;卫生健康支出12.68万元,占3.04%;住房保障支出26.13万元,占6.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285.14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

2.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6.9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5.8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6.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巡察办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27.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6.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委巡察办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巡察办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巡察办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6.0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0.00万元,上升55.56%。主要原因人均公用经费标准由1万元增加至1.8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区委巡察办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机关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其他社会保障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保险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电话:0839-8622290 蜀ICP备12028058号-1 广公网备510812010001号
网站标识码51081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