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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3-20 14:53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一)职能简介.......................................(2)

(二)2023年重点工作................................ (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7)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0)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0)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1)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1)

十一、名词解释......................................(11)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行政审批局职能简介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决策部署,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工作机制和监管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审批服务体系。

2、根据法律法规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简政放权、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

3、负责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和信息局、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等部门划转行政审批事项的依法受理、办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与主管部门“审管分离、审管联动”的信息互通工作。

4、负责规范行政审批服务行为,制定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健全审批与监管有效协调沟通和信息双向反馈机制,提高行政审批效能,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行政审批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工作。

5、负责建立和完善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体系,负责对部门独立办事服务大厅、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的业务指导。

6、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组织协调区级相关部门按照“三集中、三到位”的原则进驻区政务大厅,将依申请适合在窗口办理的事项全部纳入区政务大厅受理、办理。对退出区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的事项进行初审并报区人民政府决定,负责监督检查上级已废止、停止和取消的事项继续在区政务大厅实施。

7、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的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9、职能转变。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攻坚突破,深入推进“一网办、一门办、一次办”改革,打造“廉洁、规范、高效、便民”的审批服务模式,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二)行政审批局2023年重点工作

1、持续深化综窗改革。县乡村三级规范设置综合窗口,全力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严格按照省市综窗运行标准和运行流程,探索更多事项纳入综合窗口办理,实现至少1个分领域综合窗口业务纳入无差别综合窗口受理。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梳理发布“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完善事项办理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积极探索具有朝天特色的“一件事一次办”经验。依托综合窗口实施跨域通办,推进“川渝通办”“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西南区域通办”等,重点在游客异地办事、川陕联动方面着力。

2、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优化“一中心四专区”场地建设,完善制度,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服务平台。严格落实首问责任、限时办结等制度,选优配强专区工作人员,配备服务专员,优化服务流程,深化专区作用。加强惠企政策“一站式”兑现,梳理发布免申即享、即审即享、综合评审三类惠企政策兑现清单,制定惠企政策办事指南,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和专窗工作人员培训力度。

3、夯实项目联动服务并联审批。强化部门联动,建优项目专班,全面提升预审辅导、上门服务等工作质效。用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全面推广应用数字审图、多测合一、联合验收、中介超市和水电气报装等辅线模块,实现项目审批“一网通办”“一网通看”“一网通管”。推行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承诺即开工”“交房即交证”。全流程开展联动服务,落实清单管理、专员服务、三单合一、全量回访工作机制。

4、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三化”建设。加强区乡村三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场所建设,对照省市创建标准,积极开展省级标杆政务服务中心1个(区政务大厅)、星级便民服务中心2个(中子镇、曾家镇)、示范园区政务服务中心(中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按要求编制完成乡镇级便民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持续提升“村能办”“家门办”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游能办”作用,推广“一户一档”经验做法,争创基层服务治理典型案例。不断集成“政务服务+产业园区、现代农业、文化旅游、金融服务、电子商务、邮政物流”服务模式,丰富“一站式”服务功能,助推乡村振兴和城乡基层治理走深走实。严格执行“三集中三到位”,严格落实窗口及窗口人员管理考核办法。整合综合咨询、帮办代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资源,全面推行政务服务“三员”制度,精准对接办事需求,打造“精准咨询导办+无差别集成受理+同标准极速办理”服务平台。畅通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和“好差评”评价渠道,实现主动评价率、办件满意率99%以上,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5、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完成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政务事项情形化改造,推行“二维码”电子办事指南。常态化推进事项认领、编辑、发布、更新,确保事项认领率、发布率100%。全力推广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确保生产率、签章率均达100%。强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发布数据供需清单,完成1200条数据编目。加强天府通办分站点建设,打造朝天特色服务应用。优化“秒批秒办”“一证一照办”“掌上办”“零材料办”事项。推广24小时自助服务。争创“互联网+政务服务”省级示范县。

6、推进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巩固省级“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成果,完善优化交易现场功能分区布局。完善更新交易制度规则,修订《朝天区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汇编》。持续推进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标准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运行,常态化开展远程异地评标,实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比例达90%以上、政府采购远程异地评标比例达10%以上。设立“政采贷”宣传窗口,加强“政采贷”惠企宣传。健全政府采购协作监督机制,防范交易风险、廉政风险,定期开展交易系统(网络)安全隐患排查。认真分析交易项目数据,积极探索交易创新做法。

7、推进常规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依托干部例会、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压实党建责任。坚持把党建工作放在首要位置,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机关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窗口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开展“服务明星”“党员先锋”评比活动,激发干事创业、服务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争创先进党支部。三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始终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和“窗口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四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坚持每季度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定期分析研判,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规范干部线上线下言论。五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窗口及窗口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实行“日巡查、月考核、年评优”监督激励机制,定期开展全系统业务培训和服务礼仪培训,积极参加第二届政务服务技能大赛,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法治素养、道德修养和业务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行政审批局总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5 名,事业编制12名。在职人员总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事业人员12人;退休人员3人。固定资产总额575.07万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行政审批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99.32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14.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正常调资,工资总额增加,保险增加;二是人员公用经费基数调资,公用经费增加;三是特定项目增多,项目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行政审批局2023年收入预算59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9.3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行政审批局2023年支出预算59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75万元,占53.7%;项目支出277.57万元,占46.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行政审批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99.32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14.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调资,工资总额增加,保险增加;二是人员公用经费基数调资,公用经费增加;三是特定项目增多,项目预算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9.3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行政审批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9.3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214.9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调资,工资总额增加,保险增加;二是人员公用经费基数调资,公用经费增加;三是特定项目增多,项目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7.6万元,占8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8万元,占5%;卫生健康支出10.2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21.44万元,占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03(款)01(项)2023年预算数为145.34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运行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维修维护费用;2、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交通补贴、奖励金、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终目标绩效奖;3、综合窗口人员工资、保险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20103(款)06(项)2023年预算数为277.57万元,主要用于:1、政务大厅水、电、气、网络租赁、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咨询预审平台与评价系统运行等费用;2、交易中心升级改造和电子化开标等运行费用;3、乡镇便民中心及村级代办站设施设备完善与“一网通办”等运行费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20103(款)50(项)2023年预算数为114.6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及年终目标绩效奖。

4.一般公共服务机关单位开展专项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8.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6.5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21.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行政审批局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69.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2.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2年预算相比。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行政审批局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行政审批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万元,上升50%。主要原因人均标准调增。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行政审批局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底,行政审批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3行政审批局部门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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