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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三着力”整治不文明行为 助推文明城创建

发布机构: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 2023-03-24 10:26 字体: [ ]

着力整治“不文明经营”。针对跨门、占道经营、流动摊贩等不文明经营行为,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采取“四定”和“5+2”等工作方式,确保占道经营整治无死角、全覆盖。通过执法人员耐心劝导和执法相结合的手段,引导占道经营户、流动摊贩入室、入市经营。截至目前,共计规范跨门、占道经营、流动摊贩360余起。

着力整治“不文明出行”。针对城区共享单车不文明骑行、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执法人员通过定点管理与机动巡查相结合,错时管理与延时管理相结合等有效手段,及时有效解决乱停乱放等问题,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出行环境。截至目前,规范不文明骑行140余起,规范乱停乱放车辆1800余辆。

着力整治“不文明养犬”。针对市民群众遛狗不栓绳、遗弃犬只等不文明养犬行为,执法人员充分利用一线执法优势,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号召广大养犬人士文明养犬。针对城区流浪犬只,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通道,一旦收到投诉举报线索,立即进行捕捉,避免犬只伤人事件发生。截至目前,共计劝导遛狗不栓绳行为20余起,捕捉流浪犬只10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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