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朝天区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3-06-18 17:13 字体: [ ]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体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公开层级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全社会

特定群众

主动

依申请公开

县级

乡、村级

1

部门

文件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国家、省、市、关于农村危房改造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和具体内容等

川建村镇发〔2015〕3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区住建局、各乡镇

公开栏

便民服务大厅

 

 

2

政策

解读

上级

政策解读

国家、省、市、县级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解读,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川建村镇发〔2015〕3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区住建局、各乡镇

办事大厅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3

本级

政策解读

县级有关农村危房改造的政策解读,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川建村镇发〔2015〕36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区住建局、各乡镇

办事大厅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4

计划

实施

任务分配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各乡镇

办事大厅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5

组织培训

配合人社部门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住建局、各乡镇

办事大厅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6

条件与标准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住建局、各乡镇

办事大厅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7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申请材料等具体流程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住建局、各乡镇

办事大厅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8

条件与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危房改造补助标准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住建局、各乡镇

办事大厅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9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住建局、

各乡镇

政府网站

办事大厅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10

对象

认定

危改户认定程序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住建局、各乡镇

办事大厅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11

认定结果

认定结果:名册、申请类型、登记日期、审核结果等内容

同上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

办事大厅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12

决策

部署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住建局、各乡镇

政府网站

公示栏

 

 

13

年度任务实施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住建局、各乡镇

政府网站

公示栏

 

 

14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舆情收集

回应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区住建局、各乡镇

办事大厅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15

互动回应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区住建局、各乡镇

办事大厅

公示栏

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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