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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2022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区域(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发布机构: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23-06-27 16:41 字体: [ ]
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2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中央主管部门 财政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地方主管部门 广元市财政局、广元市林业局 资金使用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广元市朝天区林业局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2040.09 1607.12 78.78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2040.09 1607.12 78.78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严格按照转移支付管理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分配资金。
下达及时性 严格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转移支付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要求分解下达。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支付资金,未出现违规将资金从国库转入财政专户或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等问题。
使用规范性 严格按照下达预算的科目和项目执行,未出现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等问题。
执行准确性 按照上级下达和本级预算安排的金额执行,不存在执行数偏离预算数较多的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细化下达预算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有关资金纳入本级预算绩效管理,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对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有关规定,足额安排资金履行本级支出责任。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推进高质量国土绿化,完成造林、森林抚育任务,提升林木良种培育能力和林木良种使用率;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除)治和森林火灾预防。 加强森林资源管护,推进高质量国土绿化,完成造林、森林抚育任务,提升林木良种培育能力和林木良种使用率;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除)治和森林火灾预防。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原天保工程区国有林管护面积(万亩) 0.17 0.17
原天保工程区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32.5965 32.5965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面积(万亩) 6.0198 6.0198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面积(万亩) 44.953 44.953
国家重点林木良种基地面积(亩) 1150 1150
造林面积(万亩) 2 0.4 统筹整合462.4万元,其中用于松材线虫秋季防(除)治322.4万元,生态修复40万元,曾家山旅游扶贫公路创面修复100万元。
森林抚育面积(万亩) 0.61 0 统筹整合122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秋季防(除)治。
政策到期上一轮退耕还生态林纳入森林抚育补助面积(万亩) 12.09446 12.09446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万亩次) 13.46 13.46
生态修复(亩) 327.4 327.4 资金来源统筹整合造林资金
松材线虫秋季防(除)治(万株) 2.33 2.33 资金来源统筹整合造林和森林抚育资金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 ≥85 90
质量指标 造林合格率(%) ≥85 90
森林抚育合格率(%) ≥90 0 统筹整合122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秋季防(除)治。
森林火灾受害率(‰) ≤0.9 0
时效指标 天然林和国家级公益林管护当期任务完成率(%) ≥95 100
造林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20 统筹整合462.4万元,其中用于松材线虫秋季防(除)治322.4万元,生态修复40万元,曾家山旅游扶贫公路创面修复100万元。
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任务完成率(%) ≥90 100
生态修复任务完成率(%) ≥90 100 统筹整合造林资金
松材线虫秋季防(除)治任务完成率(%) ≥90 100 统筹整合造林和森林抚育资金
森林抚育当期任务完成率(%) ≥80 0 统筹整合122万元用于松材线虫秋季防(除)治。
成本指标 国有天然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非国有地方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3 3
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4.9 14.9
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0 10
松材线虫秋季防(除)治(元/株) 190 190
生态修复(元/亩) 1223 1223
非国有国家级公益林管护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元/亩) 16 16
生态效益
指标
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85 100
森林、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效益发挥 明显 明显
可持续影响指标 森林、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功能改善可持续影响 明显 明显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林区职工、周边群众满意度(%) ≥80 95
说明
注: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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