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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9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3-09-07 08:47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省道301线朝天区李家乡至利州区三堆镇羊盘段公路改建工程(西北场镇至上坝段)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7日-2023年9月13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5597031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1、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省道301线朝天区李家乡至利州区三堆镇羊盘段公路改建工程(西北场镇至上坝段)

3、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西北村、上坝村

4、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

5、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友信恒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6、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西北村、上坝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路线交叉工程、交通工程以及绿化工程。本工程道路全长 5.516km,设计标准为二级公路,双向两车道,设计速度为 40km/h,路面结构类型为沥青砼路面。由于路网规划调整,规划 S205 项目与本项目局部共线(于西北乡过境段交汇共走廊带)。项目总投资9103.5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25万元。

7、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建设单位内部的环境管理机构、人员等工作。落实环保设计合同,同步开展招标设计和技术施工设计,将环保措施纳入招标、施工承包合同之中。认真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打足环保投资,落实施工期及运营期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恢复及补偿措施,控制和减小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和泥浆、废水的处理处置,做好挡护措施,严禁污水、污泥等排入水体;施工期生产废水经沉淀、隔油处理后回用,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当地既有设施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当地城市垃圾处理场处置,弃渣送渣场堆存,严禁向水体排放或倾倒。

(三)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营地、料场、灰土拌和站等不得设置在学校、医院、居民点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上风向,并尽量远离敏感点。加强施工管理,落实各防尘措施,采取打围施工、洒水降尘、遮盖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减缓对沿线敏感点的影响。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实行规范施工、分时段作业等措施,敏感点附近的施工区夜间禁止使用高噪声设备,确保噪声不扰民;落实并优化报告表提出的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对项目营运近中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采取降噪措施,控制和减小交通噪声的影响,确保满足相应功能区划要求。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采取工程措施和生态防治措施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治理标准和要求,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优化土石方平衡,加强弃渣土综合利用设计,尽量减少弃渣量;加强管理,规范施工,弃渣及时运至选定的弃渣场堆放,堆放前做好挡护措施,严禁弃渣土下河。根据工程区不良地质路段情况,合理优化大规模渣场的选址,对不良地质扰动加强控制,并强化防护措施,防止地质灾害导致生态破坏。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对装载有毒有害物质、油类车辆及其他危险品的运输管理,限制运输危险品车辆的车速,采取相应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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