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3-09-08 09:37 字体: [ ]

2023年6月28日在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蒋长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会议报告我区2022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查。

一、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

为推进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树立和增强绩效理念,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22年,我区印发了《关于深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把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中之重,加强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压实预算绩效管理责任,推动提高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管理水平,督促各预算部门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理顺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做好本部门及下属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两书一函”制度》、《朝天区部门项目支出核心绩效目标和指标设置及取值指引(试行)》、《朝天区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办法(试行)》和《广元市朝天区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截至目前,我区共出台《广元市朝天区区级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制度13个,涵盖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绩效结果应用等各环节,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基本搭建完成,确保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二)强化履职尽责,狠抓工作落实。

1.扎实开展预算绩效事前评估。将预算绩效管理关口前移,严格按照《朝天区预算事前绩效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和《朝天区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要求,对区级财政安排新增50万元(含)以上和延续性项目预算增幅达到20%或增加金额5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财政评审和预算安排的依据。2022年,组织三方机构对12个新增和延续性项目(政策)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重点从立项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进行评估,评估资金共0.48亿元。

2.强化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规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编审,不断提高绩效目标编报水平。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置目标”原则,各预算部门在编制2022年预算时,同步编制所有项目(政策)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以实现预算绩效目标管理与部门预算编制的有机结合,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所有区级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范围。2022年,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全面编制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政策)支出绩效目标,涉及67个部门和12个乡镇,559个项目,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做到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严把绩效目标审核关,为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审核,提高绩效目标质量,组织相关人员集中会审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内容相关性、指标科学性、规范完整性、绩效合理性和预算匹配性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绩效目标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并将绩效目标审核结果反馈给各部门(单位)和各归口管理股室,作为预算执行的重要依据。

3.强化预算绩效运行监控。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2022年,我区所有部门、乡镇均开展了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工作,涉及项目559个,项目资金6.16亿元。同时,我局选取绩效水平不高、管理薄弱的项目、政策开展重点监控,组织三方机构对15个项目、2个政策2022年1-8月绩效运行情况实施重点监控,监控资金0.34亿元,切实做到了“花钱必问效”,监控结果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4.拓宽预算绩效评价范围。一是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我区2021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涉及48个部门、44个项目、预算资金7.19亿元,执行资金7.01亿元,执行率97.5%。二是以绩效目标管理为基础,组织各部门和各乡镇开展2021年度部门整体、政策、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其中:项目(政策)支出绩效自评涉及69个部门和12个乡镇(涉密单位除外),683个项目(政策)、资金11.21亿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69个部门和12个乡镇(涉密单位除外)、资金27.69亿元。三是积极发挥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示范引领效应,将2021年度政府采购、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等领域项目纳入重点绩效评价,逐步实现从对个别项目资金绩效评价向各类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的扩展。组织三方机构对14个部门整体支出、7个政策支出、28个项目支出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评价资金13.14亿元。评价数量较2021年增加20个,增长66%;评价资金较2021年增加7.31亿元,增长305%。评价结果:部门整体支出、政策支出绩效评价为优,项目支出绩效评价26个为优、2个为良,总体情况良好。四是为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常态化机制,切实增强资金使用单位绩效意识,组织财政归口管理股室对2021年度2个部门整体支出、12个项目(政策)支出自评情况开展自评抽查工作,涉及资金0.34亿元。

5.强化绩效结果应用。按照《朝天区财政预算绩效结果应用管理办法》和《朝天区区级财政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办法(试行)》要求,2022年事前绩效评估共评减资金96.71万元,予以支持项目(政策)11个,不予以支持项目1个;2022年通过审核绩效目标共审减资金3.78亿元,建议调整项目4个,涉及资金3174.73万元;通过绩效运行监控调减资金83.65万元;通过开展财政资金“三项清理”工作,收回单位沉淀资金120.17万元,低效、无效资金156万元,结余资金1926.33万元;将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自评抽查结果及时反馈预算部门并督促整改,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三)强化宣传培训,增强预算绩效意识。

为营造良好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氛围,提高相关人员业务工作能力,增强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加强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宣传和组织培训,促进全区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2022年,宣传报道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息6条,分别被中国报道.魅力城乡、四川新闻在线、市财政局网站、区人民政府网站等采用;组织全区预算部门的财务人员和项目人员开展业务培训,深入、系统的学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业务水平;我局定期开展内部研学,系统学习研究绩效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文件,找准工作着力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深入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强化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

一是配合区人大预算委“穿透式”预算审查监督工作,对重点部门实施“穿透式”预算绩效管理。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已于6月28日提交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二是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信息向社会公开,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绩效公开制度,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依法按时公开。2022年,在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网上已公开了《关于2021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2022年部门整体和项目预算绩效目标表》、《2021年预算绩效自评表和报告》、《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自评表》以及《2022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和重点绩效评价报告》。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绩效管理履职不明确,预算绩效制度有待完善。

部分预算部门履职责任主体不明确,还存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单位财务人员单打独斗,单位项目经办人员未参与的现象;部分预算部门尚未建立统一高效的绩效管理机制,没有将绩效管理纳入单位重点工作部署研究,制度建设、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部分预算部门未充分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和项目实施要求设置绩效目标,加之项目人员和财务人员工作协同不到位,对项目(政策)把握不精准,设置的绩效目标、指标不尽科学,导致在绩效监控和评价环节,绩效目标指导性、可操作性不足,工作质量不高。

(三)绩效指标体系不健全,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区绩效指标设置仍参照中央财政部分行业分领域绩效指标,与本级财政支出涉及面相比不够健全,有时会出现难以量化考评,指标设定不全面、不适用、针对性不强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理念。

督促部门(单位)通过建立健全各类绩效管理制度,制订完善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规程、工作流程及业务规范,强化工作衔接、上下联动,同步实施、整体推进,促进部门(单位)更好地履职尽责,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

(二)推进行业绩效指标体系标准化建设。

在2022年绩效管理工作基础上,选取2个重点部门依据部门职能职责和行业发展要求,建立适用于本部门、本行业的绩效指标体系,为部门(单位)绩效目标设置提供基础支撑,确保部门(单位)绩效目标设置标准化、科学化、规范化、合理化。

(三)持续强化绩效结果应用。

进一步修订完善我区预算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严格执行财政部门对预算部门及其所属单位的绩效结果应用,将预算绩效结果作为核定次年部门预算的依据。督促各预算部门建立内部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进一步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和绩效管理、“花钱”和“办事”深度融合,发挥财政资金更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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