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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4-04-02 17:00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职能简介...................................(1)

(二)2024年重点工作............................(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9)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预算情况..............................(10)

(二)支出预算情况..............................(1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0)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1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2)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12)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12)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3)

十一、名词解释..................................(1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供销联社职能简介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参与、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协调本系统有关行业协会工作。

(3)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参与农村市场和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开拓城乡市场,促进城乡经济交流与发展。做好农副产品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反馈,提高信息服务功效。

(4)按照政府授权对农业生产资料等重要商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5)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及供销合作社意见和要求,争取政策扶持,维护供销合作社和农民社员的合法权益。

(6)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促进基层供销合作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

(7)管理、监督和运营本级社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代表本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参加市、省及全国性、国际性合作联盟等活动,组织开展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和各种交流活动。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区供销联社2024年重点工作

1、持续深化综合改革

一是完善联合社治理机制。

修定完善了区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章程,实行“双线”运行体制,明确了社有资本运营主体、监管主体职责定位,完善了社有资产监管制度,建立健全了以管资本为主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

二是重点改革事项取得突破。

进一步提升区域性为农服务中心服务“三农”能力,推动供销社高质量发展,全年累计完成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等农业社会化11.5万亩,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三是强化“金通.驿站”管理。

加强“金通.驿站”日常管理,在满足当地日用品、生产资料消费的同时,督促经营者用好用活电子商务服务点,为“农产品进城、工业产品下乡”打通了“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农村生产端、城市消费端的无缝对接。

2.大力夯实为农服务基础。

一是狠抓基层社示范社建设。

坚持以乡镇为重点,优化基层供销社布局,通过“建、改、提”,完善基层社经营服务体系,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全年创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以上示范社1 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创建星级示范社3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二是积极拓展开门办社。

指导水磨沟镇、麻柳乡采取股份合作制,吸纳农民、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组建基层供销合作社2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实现了全区12 个乡镇基层社全覆盖。

三是积极推行“三社”融合模式。

全年新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三社”融合基层社5个,完成市下目标任务的100%,实现了三社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四是做实人员培训。

开展新时代供销合作社发展、乡村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高质量发展,特色种养植、电商等方面专业知识专题培训累计培训16人次,完成目标任务的106.67%。五是改造提升回收网点。2023年,区供销联社克服资金困难,指导开展再生资源回收服务,改造提升回收网点10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00%。

3.服务三农,赋能乡村振兴。

一是做好农资保障工作。

2023年,指导各基层社、庄稼医院和综合服务社储备供应各类化肥10250吨、农药28.7吨、农膜30.1吨,有效保障了全区粮食生产安全需要。

二是扩大城乡商贸流通。

区供销社以“电子商务+仓储+分拣+物流配送”等功能,开展日用品、农资、饲料、农产品等商品经营和物流配送业务。与15家批发供应商签订了供货及配送协议,与3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场主签订了农产品供应协议,保障了农资质量安全。

三是扎实做好“832”平台服务工作。

落实专人审核入驻“832”平台手续,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助推了平台入驻速度。截至2023年底,全区进驻“832平台”的供应商共26家,申报产品248个、授权28个产品,实现交易额1338.58余万元。

四是“广供成都”工作有序开展。

今年11月中旬,全面启动“广供成都”直营店建设。目前,已完成门店转让租赁,正在进行店内外装修,预计12月底试营业。

五是代理服务取得新突破。

2023年,区维农公司积极拓展服务主体,新增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基层供销合作社、农村专业合作社服务主体20个,实现服务收入54.2万元,分别完成目标任务的100%、100.37%。

4.支持配合巡察,扎实开展整改。

2023年3月2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供销联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自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社党组高度重视,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头等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做实措施、限期整改。目前,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9大项21个小项问题已完成整改20个小项,剩余1个问题将在2024年底完成整改(原因: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开展社有企业 “三降两清一扭”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的统一安排部署要求)。

5.稳妥解决资金互助社注销工作。

根据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深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整改规范工作的通知》(川金发〔2023〕3号)文件要求。区供销联社高度重视,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汇报,采取依法起诉结清互助社债权债务,召开社会代表大会修改章程,选举社员代表实名认证重新注册等超常举措,朝天区富珉资金互助社于2023年6月27日完成注销工作。

6.完善制度、加强社有企业监管。

一是制定了全区社有企业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和财务监督管理制度,进一步厘清了社有企业职责和权限。

二是深入开展社有资产监管。落实专人定期对社有企业资产进行审计监管,建立管理台帐,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

三是减负强体,轻装上阵。制定出台社有企业“三降两清一扭”实施方案,督促指导企业增收节支,降低经营风险,2023年,区内社有企业“两金”占比下降至58.47%,资产负债率下降至54.86%,三项费用率下降至47.36%,企业经营风险不断降低。

7.进一步做好信访、综治、安全工作。

一是常态化做好信访工作。

坚持矛盾纠纷日常排查与重要敏感时期集中排查相结合,全面收集、汇总、梳理各类矛盾纠纷动态信息,准确掌握情况,分析研判趋势动向。2023年,协助区金融事务中心处理信访件1起,办结率、满意率均达100%。

二是做好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

明确全体工作人员为维稳工作成员,实行分组值班,领导包案,强化责任制落实。一年来,供销系统内未发生人员集体上访或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三是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区社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理念,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常态开展系统内安全生产检查。全年排查隐患问题5个,提出整改措施8条,均已限期整改到位。

8.坚持政治引领,服务工作大局,持续加强党的建设。

一是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贯到底。

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会议集中学、辅导学,全体干部职工 在细学、精学、研学,学以致用上狠下功夫,推动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在供销系统走深走实。

二是全面落实党建主体责任。

制定了年度党建工作工作要点和“五好党支部”、“四强”党支部工作方案,建立了“三级五岗”责任清单,严格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双重组织生活会和谈心谈话制度。

三是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区供销联社党组严格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体要求,在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上下功夫,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学思想、见行动,树立了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了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有力提振了系统干部职工锐意进取、担当有为的精气神。

四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以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和监管管理办法,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扎实开展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年“五大专项”整治活动,深入开展“清廉机关”、“让党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建设,常态开展警示教育,全面开展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廉政谈话活动。

五是扎实开展意识形态工作

区社始终将意识形态工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判分析意识形态工作,牢牢守住意识形态工作主阵地

六是全力开展阳光问政后续问题整改。

自2023年11月15日阳光问政后,区供销联社高度重视问题整改,成立工作专班,会同水磨沟镇蹲点对枫香滩村藤椒产业阳光问政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并于11月底对全区各乡镇藤椒产业进行了举一反三。目前,已完成退耕还林种植藤椒管护面积4101.7亩、退耕还林种植藤椒改种山油茶等其他经济林的2805.2亩,交由农户自行管理的1224.7亩,复耕3303.6亩,追回土地租金、务工费10余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供销联社属财政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统计股、综合业务股4个股室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供销联社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卫生系统包含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区供销联社2024年收支总预算213.38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29.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人员经费减少(梁德川、吴思良2公务员退休,新增事业干部1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区供销联社2024年收入预算213.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38万元,占100%。(区供销联社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3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区供销联社2023年支出预算213.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3.38万元,占90.63%;项目支出20万元,占9.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区供销联社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3.38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29.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人员经费减少(梁德川、吴思良2公务员退休,新增事业干部1人)。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13.3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1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1.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区供销联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13.38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29.2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人员经费减少(梁德川、吴思良2公务员退休,新增事业干部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95万元,占10.29%;卫生健康支出6.12万元,占2.8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71.71万元,占84.47%;住房保障支出13.6万元,占6.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4年预算数为2.96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8.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3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职业年金等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5.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0.9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54万元,主要用于:指单位行政人员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26.17万元,主要用于:指单位事业人员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废弃农膜价格补贴及基层社建设费用。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供销联社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3.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6.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1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供销联社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供销联社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供销联社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区供销联社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6.5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1.5万元,上减少8.33%。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供销联社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区供销联社共有车辆0辆。

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区供销联社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预算44.18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 0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4.1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20万元。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失业、工伤职业年金等缴费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六)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物(款)行政运行(项):指单位行政人员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物(款)机关服务(项):指单位事业人员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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