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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4-04-02 17:12 字体: [ ]

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

2024年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单位职能简介..................................(3)

(二)单位2024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4)

(二)支出预算情况..................................(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十一、名词解释....................................(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辖区水上交通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2、按照“三定方案”和“三个必须”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承担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安全指导责任,指导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

3、对水上交通安全、客运、货运、车辆维修企业进行安全指导,负责船员、车辆维修企业员工培训。

4、对船舶设计、制造和维修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法从事船舶设计、制造和维修的行为。

5、完成区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二)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综合服务中心2024年重点工作

全力完成运输场站建设任务持续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创建进一步巩固提升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创建成果

持续支持规上货运物流企业发展,积极引导货运企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高运输效率,降低物流运输成本,提升客货运周转量全市占比;持续推动道路客运健康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区域公交一体化发展,提升服务水平,提升出行便捷度;强化道路运输安全保障,加强道路运输企业督促指导。督促指导客货运输企业、车辆维修企业、驾培企业、寄递物流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春运、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和寒潮大风、冰冻雨雪等极端天气安全生产风险防范和服务保障工作;强化道路运输绿色发展;全面完成农村公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广元市朝天区交通运输局的下属二级预算单位,本单位无下属机构,设有内设机构股室4个,分别为综合办、财务股、运输股、航道事务及安全管理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交通运输支出。我中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449.1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481.59万元减少32.4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449.1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26.2万元,占2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22.96万元,占72%。

(二)支出预算情况

我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44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4万元,占16.3%;项目支出375.92万元,占83.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449.1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2.4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2.96万元、上年结转12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7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35.7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我中心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2.9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48.63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7万元,占1.5%;卫生健康支出2.13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4.72万元,占1.1%,交通运输支出435.74万元,占9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5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4.7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4.交通运输支出2024年435.7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工作,保障单位正常运转。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6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61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中心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我中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3个,涉及预算375.92万元,均为运转类项目,因部分项目内容涉密,不予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安排的财政预算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四)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五)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六)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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