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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关于中共平溪乡原党委书记林佳、乡人民政府乡长王富...

发布机构: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9-12-24 09:51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的规定,2019年10月28日至11月22日,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中共平溪乡原党委书记林佳、乡人民政府乡长王富强同志任期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被审计领导干部任职情况。林佳同志于2016年6月经区委同意任平溪乡党委书记,任职期间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2019年8月27日调离。

王富强同志于2016年6月经区委同意提名为平溪乡政府乡长,同年8月16日经乡第十五届人代会第一次会议正式当选。任职期间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统计、审计等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平溪乡位于朝天区曾家山东北部,是曾家山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的门户,平均海拔1300米,幅员面积47平方公里,辖5村38个组1420户5282人,是全国“一村一品”示范乡镇,享有“鸡鸣三省、菜香天下”的美誉。乡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工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现有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12名,工勤编1名,事业编6名;现有在编人员19人,其中:公务员11人,事业人员6人,工勤2人。下辖区直属部门人员5人,其中:林业站1人,畜牧站2人,劳动保障所2人。

(三)审计实施的基本情况。本次审计对象是中共平溪乡原党委书记林佳、乡政府乡长王富强同志;审计重点范围是林佳、王富强二同志2016年7月至2018年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调阅了与林佳、王富强二同志履行经济责任有关的近三年党委会议记录、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重要工作开展情况和财务会计等资料,抽查了部分项目资料。同时对区委第四轮巡察移送的相关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审计结果表明,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林佳、王富强同志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总体较好。尤其是在脱贫攻坚、民生工作、产业发展、综合治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效较为明显。根据对平溪乡党委、政府所提供资料的审计,没有发现林佳、王富强二同志存在个人经济问题和违反廉政纪律规定的行为。但审计发现林佳、王富强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还存在一些有待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决策制度、决策程序落实执行不规范。

(二)贯彻落实“四不直接分管”不及时。

(三)虚假列支零工费转作他用38963元。

(四)重复列支工程款50000元。

(五)白条列支505000元。

(六)固定资产未入账273939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进一步规范重大经济决策相关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四不直接分管”规定;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杜绝虚假列支、重复列支、白条列支等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严格原始凭证审核,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由平溪乡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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