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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天区三举措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

发布机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19-11-14 17:57 字体: [ ]

一是建立责任“清单库”。区安办收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涉及区级领导、镇(乡)领导、区级相关部门52项职责内容的全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基础库,为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提供基础模板和有力支撑。

二是落实业务“指导员”。围绕清单制管理“做什么,怎么做”的核心问题,明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建设牵头部门,负责对全区10个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清单制建设工作进行培训指导,不断提升部门和企业对清单制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建设能力,确保安全生产清单制建设有序推进。同时,加强安全生产双重预防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原有成果转换,促使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无缝衔接。截至目前,已组织集中教育2次,培训业务人员261人次,现场检查指导10家次。

三是打造企业“示范点”。区级牵头部门在本行业领域内创新工作方式,选择15家安全生产基础相对牢固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试点,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强化示范带动,有效破解企业安全生产“不知、不想、不会”局面,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要求。经过前期试点,目前全区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已进入全面推广阶段,80余家企业已启动清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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