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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11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9-11-19 09:35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嘉陵江右岸朝天区三滩段防洪堤工程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9日-2019年11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嘉陵江右岸朝天区三滩段防洪堤工程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文昌路

3、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站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内蒙古亿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元市朝天区朝天镇嘉陵江右岸清风峡上游三滩村。新建堤防长1971.63m,起点位于上游宝成铁路路基出水涵洞右边墙,终点位于下游宝成铁路隧洞进口陡崖。其中护坡工程180m(KA0+000.00~KA0+180.00)、护脚工程230m(KD0+000.00~KD0+230.00)、堤防工程1561.63m(KB0+000.00~KB1+561.63)。料场边坡防护工程406.31m(KC0+000.00m~KC0+406.31)。项目总投资47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2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基坑降水采用潜水泵和排水沟排入沉淀池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降尘,沉渣定期清淘,外运或用作场地平整。

(2)废气:施工期施工场地采取隔挡措施,项目开挖产尘点设置洒水降尘,风速四级以上时禁止土方开挖及其他易产尘作业,及时清运施工废弃物,暂不能清运的堆土及裸露地须加盖塑料布遮盖,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封盖严密,严禁洒漏;工程完毕后对施工场地、堆料场、临时弃渣场等及时清理,进行迹地恢复和绿化;场地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台,运输车辆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地,场地进出口道路硬化、清扫、冲洗,加强场地进出口道路维护保养,定时对道路施工洒水降尘。

(3)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作业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施工强度,做好施工组织设计,布置高噪声施工机械设备远离居民点,运输车辆减速行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施工期开挖的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堤后低洼地段,回填平整后采取植物措施进行防护,建筑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在临时堆场,定时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弃渣场堆放,严禁在北林绿道沿线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5)生态保护:认真落实《嘉陵江右岸朝天区三滩段防洪堤工程对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影响论证报告》中的各项保护措施,严格执行《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嘉陵江右岸朝天区三滩段防洪堤工程对剑门蜀道风景名胜区影响论证报告的批复》(川建景园发〔2018〕1079号)要求,确保风景名胜区资源的安全。

(6)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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