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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对朝天区司法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发布机构: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9-12-24 09:44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2019年7月12日至10月10日,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朝天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2018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一)单位基本情况

区司法局是负责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法制宣传股(区法制办)、基层工作股(区人民调解协调中心)、安置帮教股(社区矫正股)、律师和公证工作股等5个股室,下设区法律援助中心、朝天公证处及10个基层司法所。现有编制42名,其中:行政编(政法专编)35名,工勤编2名,事业编5名;实有在职人员47人,其中:司法行政人员39人,机关工勤5人,事业人员3人。

(二)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区财政2018年度下达区司法局预算支出指标6930020.87元(年初预算5691896元,年内追加1238124.87元),当年账面实际支出10550271.50元,决算列报一般预算支出7096209.21元(基本支出5456820.87元,项目支出1639388.34元),当年拨入经费8708873.21元,当年超拨1778852.34元,年末累计欠拨980336.68元。

(三)2018三公经费列支情况。区司法局当年账面实际列支“三公”经费122646.4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193元(其他科目列支46193元),公车运行维护费76453.40元,当年决算列报170200元(公务接待费11200元,公车运行维护费159000元)。但决算列报数据和接待费列支数有失真现象。

(四)2018年度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区司法局2018年初资产总额为5326665.39元,负债总额为1011632.37元,净资产4315033.39元;年末资产总额为5425186.80元,负债总额为968305.12元,净资产4456881.68元。年内资产增加98521.41元、负债减少43327.25元,净资产增加141848.29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司法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其他财政收支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账目较为清楚,会计核算基本规范,近三年部门预算执行和决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的财政财务状况。但存在白条列支、违规购置服装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区司法局需要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和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白条列支18773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建议:严格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杜绝白条列支、违规购置服装等行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严格原始凭证审核,规范会计核算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由区司法局向社会公告。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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