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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6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9-06-19 09:49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8000万条热封方底袋技改扩能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19日-2019年6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境保护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年产8000万条热封方底袋技改扩能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大巴口工业集中区海螺塑料包装厂

3、建设单位:广元海螺塑料包装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朝天区大巴口工业集中区海螺塑料包装厂,对公司现有项目(一期厂房2层)生产线进行调整,缩减现有覆膜袋生产规模(由2亿条/a缩减至1.2亿条/a),同时,在一期厂房1层新增热封方底袋生产线(新增高速覆膜机、印刷机、热封纸袋机及分切机),配套原辅材料、产品堆存区及相应的公辅设施。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海螺包装公司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排污口排入嘉陵江;运营期冷却废水利经冷却机房收集后通过冷却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海螺包装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嘉陵江。

⑵废气:施工期施工现场采用雾炮,禁止在大风天进行渣土堆放作业,建材堆放地点相对集中,临时废弃土石堆场及时清运,并对堆场毡布覆盖,裸露地面进行硬化和绿化,减少建材露天堆放时间;开挖出的土石方加强围栏,表面用毡布覆盖,并及时将多余弃土外运;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并对撒落在路面的渣土及时清除,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施工车辆实施限速行驶,运输道路采用硬化路面并进行洒水抑尘;施工场地出入口放置防尘垫,设置冲洗槽,及时清洗车体和轮胎;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禁止超载,定期对运输路线进行清扫,运输车辆出场时必须封闭,避免运输过程中的抛洒现象;运营期覆膜工序、油印工序所产生的废气通过废气收集装置收集后与原项目印刷工序所产生废气一并利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沿屋顶高空排放。

⑶噪声: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总平面图,高噪声设备(空压机、切割设备等)布置在厂区北侧区域,远离厂区办公室;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维修和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序,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机械施工作业,加强施工管理,制定合理施工计划,文明施工,加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施工人员施工期间佩戴耳塞等噪声防护工具,使用商砼,禁止现场拌合室内装修、装饰施工合理设置施工强度和时间,减少室内施工对周围的影响;运营期优化项目平面布置,对设备增加软性垫层,设置隔声屏障,定期对设备保养,加强管理措施。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回收利用,对钢筋、钢板等废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沉淀池泥砂等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经过袋装收集后,与海螺包装公司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原项目回收单元仅破碎、热熔处理后回用;废布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与现有项目生活垃圾一并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废油墨桶、废抹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处置,废油墨经收集后回用。

(5)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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