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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关于中共文安乡党委书记余浩、乡人民政府原副乡长(...

发布机构: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 发布时间: 2019-12-24 10:08 字体: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四川省财政收支审计条例》的规定,2019年8月12日至11月29日,区审计局对余浩同志任中共文安乡党委书记、贾长城同志任文安乡人民政府原副乡长(主持工作)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进行了送达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余浩同志于2015年8月19日经区委同意任文安乡党委书记至今。任职期间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贾长城同志于2015年12月31日经区委同意提名为文安乡副乡长(主持工作),2016年1月29日经乡第十四届人代会第 五次会议正式当选,2019年3月20日调离。任职期间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税、金融、民政、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以工代赈等工作。

文安乡地处朝天区北部,辖9个行政村,48个村民小组,1381户4815人,幅员面积42.38平方千米,耕地面积7.41平方千米。

乡政府内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综治工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核定人员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11名,事业编4名,工勤编2名;2018年末实有在编人员18人,其中:公务员11人,事业干部4人,行政工人2人,事业工人1人。同时,使用编外“三支一扶”1人,西部志愿者1人,见习生3人。

审计认为:该乡财务制度较为健全,账目较为清楚,近三年财政决算基本真实地反映了本单位的财政财务状况。但会计核算中存在无领导及经办人审核签字、公务接待“三单”不齐、原始凭证附件“混装”“附件张数”与实际附件记录不符及“附件张数”记为“0”等现象,同时还存在虚报冒领差旅费、违规发放补助、无依据列支、违规购置服装等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违规发放村干部补助13600元。余浩同志作为乡党委书记、贾长城同志作为乡政府主持工作并分管财政工作的副乡长,未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对此均应承担领导责任。

(二)违规报销出差住宿费1080元。贾长城同志作为乡政府主持工作并分管财政工作的副乡长,对财务报销未严格把关,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四十条的相关规定,对此问题应承担领导责任。

(三)无原始凭证入账5340860.76元。余浩同志作为乡党委书记、贾长城同志作为乡政府主持工作并分管财政工作的副乡长(主持工作),未严格履行财务监督管理职责,根据《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在财政管理中履行监管职责不够,对此问题应承担领导责任。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以下审计建议:文安乡应严格执行《会计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财务制度,严格原始凭证审核,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同时要加强报销审核,从根本上杜绝无依据列支、违规列支等现象,确保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由文安乡人民政府向社会公告。

广元市朝天区审计局

2019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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