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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2月27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9-02-27 15:04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我局受理广元市朝天区枣树加油站/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LNG加气站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27日-2019年3月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枣树加油站/广元市朝天区中子镇LNG加气站

2、建设地点:朝天区中子镇柏树村3组

3、建设单位:广元市大强机械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科学城环境安全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中心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朝天区中子镇柏树村,2013年省环保厅对朝天区中子镇CNG加气站项目进行审批(川环审批[2013]53号),2014年省环保厅对朝天区中子镇LNG加气站项目进行审批(川环审批[2014]137号),2018年6月4日我局对广元市朝天区枣树加油站项目进行审批(广朝环审批[2018]15号),由于该项目未取消LNG,取消了CNG项目,现该项目为LNG、加油、充电合建站,因建设内容、平面布置、储油罐规模及地点较广元市朝天区枣树加油站发生重大变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重新进行报批。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5145.79m2,总建筑面积1198.95m2,加油部分设直埋地下卧式双层钢制油罐6只,其中1个单罐容积30m3,储存95#汽油;1个单罐容积30m3,储存92#汽油;4个单罐容积均为30m3,储存0#柴油,折算后总油品储罐容积120m3,设2台4枪双油品加油机,4台双枪单油品加油机,年供应成品油1200吨。LNG部分设置一台容积为60m3的立式LNG储罐,配置2台LNG加气机,日供气能力为1.5万Nm3,及相关配套工程等。充电桩包括30KW充电机6套。本项目属于一级加油加气合建站。项目总投资11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石材城污水处理厂,雨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排入附近沟渠。

⑵废气:运营期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油气回收系统对挥发的油气进行处理,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设备自带净化设施处理后达标外排,放散天然气设置EAG加热系统对放散天然气加热后放散,逸出天然气设置BOG回收系统对加气过程中的LNG汽车逸出天然气进行回收。

⑶噪声:运营期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站内车辆禁止鸣笛、减速慢行,站内人员禁止大声喧哗,加强设备维护保养。

⑷固体废物:运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含油棉纱、隔油池废油、加油机滤网清洗废油、废机油清罐废渣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暂存至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广元市众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处理。

(5)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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