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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9-02-27 15:04 字体: [ ]

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场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2月19日-2019年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场镇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横梁村二组

3、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人民政府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广元市朝天区大滩镇横梁村二组,建设内容: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占地面积为789.44㎡,建筑物占地面积为250m2,绿化占地面积为340m2,污水处理能力为200m3/d,建设内容包括格栅渠、调节池、反硝化池、三维生物转盘设施、二沉池、滤布滤池、污泥池及脱水设施、综合管理房等配套设施。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施工期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部分废水循环使用,剩余部分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租用居民楼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运营期加强管理,规范排口,减少非正常排放。

⑵废气:施工期采取湿法作业,封闭施工现场,施工沿线设置围挡,采用篷布覆盖临时堆放点、原辅材料,合理安排施工工序,挖方及时回填,定期对地面洒水,及时清除撒落路面渣土,施工车辆限速行驶,施工现场主要运输道路采用硬化路面并定时洒水抑尘,合理安排弃土运输时段和运输路线,运输车辆根据其实际负载情况清运渣土,出场前一律清洗轮胎,用毡布覆盖并封闭,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运营期合理布局,控制恶臭散发,加强厂区绿化建设,加强厂区环境管理。

⑶噪声:施工期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文明施工,制定科学施工计划,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施工场地使用商品混凝土,指定科学的施工计划,高噪声源设置围护型构筑物,施工场地设置围墙;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消声减震措施,加强管理,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土石方用于绿化区平整,覆盖表土绿化恢复,对钢筋、钢板、木材等下角料可分类回收,交废物收购站处理;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如混凝土废料、含砖、石、砂的杂土、沉淀池泥砂等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政府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运营期污泥定期清掏,经脱水达标处理后转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处置场处理,栅渣定期清掏后与生活垃圾一并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主办: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广元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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