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广元市朝天区飞仙关嘉陵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公示

发布机构:朝天区交通局 发布时间: 2019-10-14 09:28 字体: [ ]

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2018年6月15日,四川省水利厅印发《四川省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川水函〔2018〕887号),2019年5月31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对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保持自主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广元市朝天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所开展了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于2019年9月25日在朝天区组织召开了本项目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由特邀专家1名,水土保持监理单位青海省育才公路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平昌县红星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队,工程施工单位成都建工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水土保持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恒得复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组成。验收组认为,广元市朝天区飞仙关嘉陵江大桥工程实施过程中,依法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实施了相应的水土保持工程、植物及临时措施,完成了水土流失防治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广元市朝天区飞仙关嘉陵江大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朝天区交通运输局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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