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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5月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机构:区环境保护局 发布时间: 2019-05-05 14:56 字体: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东溪河乡东兴千枚岩矿饰面用板岩开采加工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5月5日-2019年5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区环保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东溪河乡东兴千枚岩矿饰面用板岩开采加工项目

2、建设地点:广元朝天区东溪河乡新滩村六社

3、建设单位:广元市朝天区东石矿业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汉中市环境工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广元朝天区东溪河乡新滩村六社,矿区范围为0.0209k㎡,开采规模为为1万m³/a,并配套建设废渣场7000㎡,工业场地建设占地4357.84㎡,千枚岩加工厂8766.84㎡。加工厂设置 1#生产车间、2#生产车间、粘合车间、员工宿舍、办公室、食堂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沿用自家污水处理方式处理,通过化粪池收集后用于周围农田施肥;运营期废渣场淋浴水通过雨水沟收集汇入沉淀池,作为降尘用水不外排,石材切割废水通过水沟进入沉淀池沉淀后,通过沉淀池隘口进入清水池,清水通过水泵抽回至高位水池,作为石材切割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作为周边农田施肥用,不外排。

(2)废气:施工期施工方严格遵守当地相关的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做好扬尘防护工作,禁止裸露野蛮施工,风速大于四级时停止挖、填土方作业,并对作业处加盖防尘布,定期对施工场地及道路洒水、清扫,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超载,运输车辆封盖严密,严禁洒漏;运营期矿区开采粉尘、废渣场扬尘通过雾炮机进行喷雾降尘,针对运输扬尘,定期对路面清扫、降尘洒水,项目加工中,采用湿法切割,有效降低粉尘,石材粘合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出厨房排放。

(3)噪声: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置,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设备施工,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超载,严禁夜间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运输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加强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施工中减少不必要的金属敲击声;运营期合理布置矿区机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施工期土石方在堆放过程中,做好土堆的防尘防风措施,在堆土表面铺设篷布进行防风降尘,生活垃圾收集至垃圾袋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运营期废石通过装载机运至矿区北侧废渣场填埋,废边角料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外售处理,沉淀池底泥经定期清掏,外售至建筑厂,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交由东溪河乡环卫单位处理,废机油、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废活性炭收集后,贴上危险废物标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处置,废胶桶统一收集,由胶厂供应商回收。

(5)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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