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朝天区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 发布时间: 2020-01-16 16:10 字体: [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11日起至20191231日止,电子版在朝天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yct.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朝天区公安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8398622399)。

一、概述

2019年,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加强组织保障。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前发展。2019年,制定了《区公安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区公安分局信息公开目录》,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研讨会,主动公开和重点公开的信息内容涉及范围和质量均得到明显提升。

(二)严格责任落实。坚持制度约束,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运行。2019年,严格按照《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下达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要求等文件开展工作,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准确及时公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常态化运行。

(三)拓展公开渠道。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充分利用政务微信公众号、各类微信群、LED大屏等形式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党务政务、政策等事项。

(四)强化日常监督。采取定期与不定期方式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准确,把信息公开情况纳入年终考核。2019年,主动公开信息累计1143条,主要内容涵盖政策文件、为民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动态、公示公告、财务公开、以及其他需公开的内容。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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