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商务局
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一)职能简介.......................................(3)
(二)2024年重点工作.................................(3)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9)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预算情况...................................(10)
(二)支出预算情况...................................(1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0)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10)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1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11)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13)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13)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13)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4)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十一、名词解释.......................................(1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2011年从原区经济和商务局分开,全市首个县区单独设立的商务部门,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牵头全区第三产业发展,含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利用外资、外经合作;培育建设全区商贸流通体系,发展城乡市场;监督调节市场运行,规范市场秩序;对商贸特种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负责友好城市商贸活动的发展与合作工作;指导监督以朝天区名义在区外举办的各种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经贸活动;监督管理在区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参加国家、省、市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工作。
(二)商务局2024年重点工作
1、指导思想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立足商务工作“三个重要”定位,大力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着力恢复和扩大消费,健全完善城乡商贸体系,不断繁荣内贸,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壮大商贸服务业产业,推动商贸服务业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主要目标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8.8%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以上,增速排位保持全市前三;新入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家;新入库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5家;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1300万元;完成市下实际利用外资任务。
3、主要工作
(1)围绕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逐步壮大服务业产业。
加快构建优质现代服务业体系。按照全省构建“334”现代服务业新体系部署,做大做强现代物流、商业贸易、文旅康养三大服务业支柱产业,推动科技信息、现代金融等生产性服务业专业化高端化发展,促进特色餐饮、人力资源、医疗康养等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化升级,强化人力资源服务、专业服务、大数据服务、生态环保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引领驱动,加快构建具有地方特色优势的服务业新体系。坚持服务业集聚化发展理念,努力把曾家山文体旅游集聚区建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队伍。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区对商贸服务业企业月度入库、个转企、分转子等方向的各类优惠扶持政策和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等政策措施。用好“服保贷”等金融扶持措施,更大力度发挥“服保贷”撬动作用。落实“两上”企业联络员制度,动态完善企业培育储备库。深入实施商贸服务业企业“千户培优”行动,努力培育入库一批有规模、有质量的商贸服务业企业。
(2)以“消费促进年”为主线,推动消费持续扩大。
稳定和扩大传统消费。深入实施“消费促进年”活动,用好“以旧换新”等政策措施,稳定和扩大餐饮、家具、汽车、百货等传统消费。围绕全市“悦春”“嗨夏”“赏秋”“乐冬”四个季节主题,联动乡镇、部门、企业开展“乐购朝天”系列消费促进活动20场以上,积极推动“朝天造”产品开拓市场。持续做好 2024 年“蜀里安逸”消费券发放工作。
升级消费场景和载体。持续推进夜间经济集聚区提升,完善时代广场特色美食街、汉王老街、荣乐古街等特色街区服务功能。积极争取全省消费新场景项目,争创全市消费创新引领县(区)。引导便利店、社区超市“一店多能”,推动社区消费的场景创新,培育网络消费、体验消费、文旅消费等新热点。大力发展连锁经营、品牌店、专营店等商业业态,不断培育文体娱乐、美容美体、文化创意等生活服务类商业业态,促进商旅文体消费协同发展。
大力发展数字消费。支持各类企业运用 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打造形式多样的线上消费场景。大力发展智慧零售,支持传统零售企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发展电商直播等数字消费业态。加快商业基础设施智能化升级,积极发展智慧街区、智慧商圈。深化“互联网+”,大力拓展文旅、医疗、教育、体育等便捷化线上服务应用。发展数字消费新业态,通过网络平台,打造餐饮、零售和生活服务业全面数字化升级促消费的主题活动。
促进绿色低碳消费。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五进”活动,实施二手车销售奖补,大力推动汽车、家电、家居等消费品“以旧换新”。推进塑料污染和过度包装治理、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等工作。支持创建一批绿色商场。
加强特色品牌建设。不断提升朝天餐饮文化品牌,持续做好“曾家山菜系示范店”“曾家山必尝菜品”评选和各类餐饮“十佳”评比活动。积极指导区内餐饮企业创新特色菜品研发,丰富曾家山菜系内容。做好大型连锁加盟酒店、娱乐、服饰等品牌业态培育引进,提升朝天核桃、曾家山蔬菜、中子月饼等传统消费品牌市场影响,增加优质消费供给,加快消费业态迭代。
(3)以“项目攻坚年”为统领,不断夯实商贸产业基础。
加强项目谋划争取。做好朝天区城乡冷链物流设施专项债券项目争取,提前完成用地许可等项目前期工作。储备金堆新区仓储物流中心、七盘关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电商直播基地建设等一批产业项目。积极争取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激励县、消费新场景等国省预算项目。各乡镇要因地制宜做好商贸服务业项目谋划和招引落地工作,建立商贸项目库。
完善商贸物流体系。着力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逐步完善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商业设施。启动中子镇农贸市场搬迁工作,力争新建成云雾山镇农贸市场和李家镇农贸市场。做好主城区商业业态优化调整,推动主城区商旅文体业态集聚,推动一刻钟消费服务圈、养老托育圈、休闲文化圈等各类服务圈层建设,增强主城区消费引领能力。提升乡镇购物中心、村级惠民购物店服务能力,鼓励各乡镇探索建设一批特色商业街区、商贸综合体等项目和配套设施,打造以场镇和产业园区为中心的区域消费圈层。优化电商物流配送站点布局,提升“双向”物流配送能力。
(4)以补齐短板和拓展市场为抓手,不断提升外贸水平。
培育外贸市场主体。落实全省“百企领航?千企升级”外贸企业培育计划,引进和培育一批外向型生产企业,力争新培育一批外贸实绩企业。用好用活各类稳外贸政策措施,整合资源推动康康医疗等本土企业做大外贸业务,鼓励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出口品牌、加大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力度。
不断壮大外贸规模。积极开展“川行天下?向西行”国际市场拓展活动,支持企业参加进博会、广交会、东盟博览会等重大展会,拓展“一带一路”、RCEP成员国市场,推动“朝天造”产品“出海留洋”,推动企业抱团拓展国际市场。鼓励本地企业积极参与全市扩进口专项行动。
培育外贸新增长点。鼓励外贸企业开展国际质量体系认证和国际品牌创建,不断增强外贸竞争力。支持企业不断改善出口产品结构,推动新型建材、食品饮料、食用香精等逐步走出国门,解决外贸出口产品单一、附加值低等问题。积极发展跨境电商、海外仓等新业态,鼓励企业入驻跨境电商平台,利用数字化手段带动中小微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
(5)围绕推动电商创新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推进电商要素集中。重点提升朝天区电商促进产业融合示范基地,朝天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等服务功能,力争创建 1 个以上省级电商示范基地。切实发挥朝天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功能,优化设置电商服务站点,加大服务内容、事项等宣传推广,为创业人员提供直播选品、视频拍摄、开设网店、营销推广、代储代发等“全产业链”服务,不断把服务事项做实做细做优。
抓好主体培育壮大。统筹整合区委组织部、东西部协作等培训资源,为小微企业、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开展电商理论普及培训;举办直播带货技能实操培训,组织优秀人才到浙江等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提升实战能力,多措并举培育电商标杆企业,发挥行业先进示范引领作用,发展社区电商、直播电商、视频电商等新业态,发挥电商领军人才作用,培育壮大电商主体。
积极促进网络消费。充分抓住“618”、“双 11”等时间节点,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云上秦巴”电商年货节、川陕甘直播电商节等各类直播电商活动,积极组织企业参加“中国电子商务博览会”、“川货电商节”等品牌电商展会,宣传朝天特色农特产品。依托东西部协作帮扶资源,积极举办产品推介会、产销对接会,依托“广供成都”“广供杭州”等,不断提高朝天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厂播”“店播”“仓播”,对工艺技术、非遗传承、制作工程等开展直播。建成“电商企业、直播人才、直播产品、网货产品、电商人才”“五库”,更好地对接市场。
持续开展消费帮扶。坚持把农特产品营销作为重要抓手,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用活用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东西部协作、国省乡村振兴“三大”平台,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常态化开展产品宣传推介和“进商超”“进景区”“进宾馆”等“八进”活动。引导全区政府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等坚持选用“朝天造”产品,鼓励区内酒店、茶楼和接待服务场所建设专区、专柜,优先使用“朝天造”产品。
(6)围绕守牢发展底线,确保商务领域平稳运行。
守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 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属地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商贸流通领域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构建以双重预防工作为基础的安全生产预防机制,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探索推动成立商贸安全专委会和专家委员会,完善安办实战化运行机制,加大商务系统安全培训力度,强化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商务领域各行业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市场秩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双公示制度”,强化对会展、展销等活动的监管,打击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行为。密切关注限上规上企业运行状况,全力以赴帮助企业纾困解难,营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
防范市场运行风险。加大对重点企业、重要商品、重要时段的市场预测预警,及时发布市场保供预警信息,稳定居民消费心理和市场预期。完善物资保供体系,确保粮油、蔬菜等生活必需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积极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
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3%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5%以上,增速排位保持全市前三;新入库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2家;新入库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4家、个体5家;外贸进出口总额实现1500万元;完成市下实际利用外资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区商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5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19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行政工勤编制1人。另遗属人员1人。内设机构5个,包含服务业发展股、市场运行监测股、市场体系建设股,办公室,商贸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商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商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751.26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52.2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285.2万元后,同口径增加67.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3人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二是项目预算增多。
(一)收入预算情况:商务局2024年收入预算751.26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85.2万元,占37.96%;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06万元,占62.04%。
(二)支出预算情况:商务局2024年支出预算751.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06万元,占39.94%;项目支出451.20万元,占60.0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商务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51.26万元,比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52.25万元,扣除上年结转资金285.2万元后,同口径增加67.0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3人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二是项目预算增多。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06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5.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0.0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3.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2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商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51.26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增加352.25万元,主要原因:主要原因:一是增加3人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二是项目预算增多。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57万元,占3.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85万元,占4.11%;卫生健康支出10.03万元,占1.3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63.61万元,占88.33%;住房保障支出22.20万元,占2.9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03)事业运行(50):2024年预算数为24.57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事业运行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维修维护费用;2、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及年终目标绩效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4年预算数为30.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0.69万元,主要用于: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2024年预算数为5.2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4年预算数为4.7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行政运行(01):2024年预算数为129.37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行政运行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维修维护费用;2、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交通补贴、奖励金、年终一次性奖金和年终目标绩效奖等。
7.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事业运行(50):2024年预算数为83.04万元,主要用于:1、单位事业运行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及维修维护费用;2、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励金及年终目标绩效奖。
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446万元,主要用于: 2022年第一批省级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3解决限下商贸样本企业培育发展资金、2023年中国(广元)女儿节暨城市文化品牌提升活动“广元美味”美食嘉年华活动经费、2021、2022年中国“广元美味”美食嘉年华活动经费(2024)、2024市场拓展活动经费、2023服务业企业入库经费、2023限上企业入库经费、2023解决“两上”企业规范化建设奖励补助资金等。
9.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2024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2023下达促进消费恢复发展十条措施奖补资金。
10.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4年预算数为5.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商务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0.0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公用经费35.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商务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8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8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
公务接待费与2023年预算相比下降2.27%,主要原因是财政预算指标减少。
2024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三)因公出国(境)经费
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本年无专项安排。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商务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本年无专项安排。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商务局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本年无专项安排。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区商务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43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12.93万元,上升57.47%。主要原因:一是增加3人的公用经费4.5万元;二是增加公务交通补贴8.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区商务局政府采购本年无专项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底,区商务局共有车辆0辆。无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区商务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6个,涉及预算751.2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4个,涉及预算 264.43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35.4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451.2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02)事业运行(50):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指队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指事业单位用于单位应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八)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商业流通事务(02)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99):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九)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9):指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指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