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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中央省市金融优惠政策摘要
发布时间: 2020-04-24       来源:区金融服务中心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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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疫情期间中央省市相关金融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区内中小微企业、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复工复产,努力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推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将上三级在疫情期间(截至6月30日)制定出台并能在朝天落地执行的金融优惠政策梳理如下:
    一、支农支小专项再贷款
    2020年2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促进有序复工复产的通知》(银发〔2020〕53号)中指出“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的资金投向用途为涉农贷款,重点支持脱贫攻坚、春耕备耕、养猪等禽畜养殖、县域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等领域。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的资金投向用途为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指单户授信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以及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经营性贷款), 重点支持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贸、制造业、旅游娱乐、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农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对象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 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等四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对象为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民营银行(含互联网银行)等五类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支农再贷款、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应不高于最近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50 个基点(目前为4.55%)。”
目前区农商行和贵商行在做支农支小专项再贷款。区农商行联系人赵春义:13881258773,贵商行联系人王国垚:18781232712。
    二、贷款展期延期优惠政策
    (一)2020年2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中指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及付息周期、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做到应续尽续、快续,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确保2020年中小企业信贷规模持续增长、中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
    (二)2020年3月6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川金发〔2020〕8号)指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企业,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通过续贷、展期、变更还款等方式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三)2020年2月23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广元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支持措施》(广府办发〔2020〕3号)中指出“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通过变更还款安排及付息周期、延长还款期限、减免逾期利息、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做到应续尽续、快续,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确保2020年普惠小微信贷贷款持续增长、普惠小微信贷综合融资成本再下降0.5个百分点。对复工困难导致现金流不足的企业给予不少于3个月的贷款展期;对受疫情影响新增的逾期贷款,在计算逾期时间时扣除疫情时期;对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各保险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暂停营业期间的保费,延长保险期间或延后保费缴纳时间。”
    三、贷款减费降息优惠政策
    (一)2020年2月5日省政府办公厅在《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中明确“中小微企业存量贷款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基准利率下浮10%”。
    (二)2020年3月6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支持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川金发〔2020〕8号)中明确“提高中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进一步降低担保准入门槛,降低或取消反担保要求,新增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疫情期间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客户新增业务和展期业务,融资利率原则上在原利率基础上下浮15%”。
    (三)2020年2月23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广元市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支持措施》(广府办发〔2020〕3号)中明确“疫情期间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办理续贷或展期,利率按原合同利率下浮10%;办理新增贷款,利率原则上按现行利率下浮10%。”
    四、“战役贷”支持对象、申请流程等优惠政策
    2020年3月26日,四川省财政厅等部门在《小微企业“战疫贷”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财金〔2020〕9号)中提出“战疫贷精准支持小微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重点是承担疫情期间稳产保供任务的企业、受疫情影响较大遇到阶段性经营困难的企业、复工复产急需资金支持的企业、春耕备耕以及畜禽养殖急需资金支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及吸纳就业能力较强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地方法人银行按照风险自担原则,独立自主开展审贷放贷。加强银政企对接,各地经信、农业农村、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主管部门以及市场监管局(民营办),根据上述支持重点择优推荐拟支持小微企业名单,同步送交当地地方法人银行和省再担保公司,审贷通过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信贷需求。”“单户企业获得优惠利率贷款不超过3000万元,其中运用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发放的贷款单户不超过1000万元。”“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期限原则上控制在1年以内,运用转贷款资金发放的贷款最长不超过2年。”“承贷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战疫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贷款发放时最近一次公布的1年期LPR+50BP(目前为4.55%),财政贴息后小微企业实际承担的贷款利率不超过4%。政府性融担机构等参与“战疫贷”的收费水平原则上不超过1%。”
    目前区农商行在做“战役贷”产品,联系人赵春义:13881258773。

                                                                                      广元市朝天区金融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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