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自然资源分局“三举措”推进非煤 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1)设立工作专班、压实责任。成立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治理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环境管理等相关负责人任成员,将责任明确到人,制定了《朝天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实施方案》,明确整治工作时间表和线路图,为按时完成整治任务提供条件 。
(2)强化监管、确保项目落地。结合实际,常态化开展项目工程质量检查工作,派出监理单位,协同设计单位跟踪解决施工中的技术问题,监督施工单位施工质量,把村组干部纳入协调队伍,协调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问题,有序推进全区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3)分层级安排、统筹推进治理。全区有非煤矿山90个,其中,自然复绿30个,29个简易工程修复项目已完成24个,16个工程治理项目已完工10个,3个已纳入建设用地管理,12个在建和生产的非煤矿山已全部完成整治任务。现已完成78个,占全区非煤矿山生态环境整治任务90个的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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