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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朝天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7-27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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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元市朝天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717

在广元市朝天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广元市朝天区财政局局长 吴 卿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全区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区财政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坚定落实区委“123456”执政兴区总体思路,严格执行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及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决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积极履行财政职能,攻坚克难,锐意进取,确保收入持续增长,民生稳步改善,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一)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可供安排的收入总量为215245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35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7083万元、新增一般债券资金7246万元、置换一般债券资金3193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7万元、 接受其他地区援助收入3300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152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145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321万元、置换一般债券安排支出3193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万元、年终结余(结转下年支出)391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持平,实现了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9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实现32156万元,其中:区本级收入1973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17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000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实现32156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城市公共基础设施、文化体育、社会福利、专项债务偿还等方面。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持平,实现了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9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200万元,其中:股利、股息收入15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万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实现200万元,主要用于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方面。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9年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实现57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实现4361万元,安排用于支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1372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391万元。

5.地方政府债务

截止2019年底,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17413万元,比2018年底增加15186万元,控制在债务限额253194万元内,债务风险总体可控。分类型看:一般债务余额183733万元,控制在一般债务限额209329万元内;专项债务余额33680万元,控制在专项债务限额43865万元内。

全区地方政府债务主要用于金堆新区开发项目建设10000万元、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800万元、学前教育幼儿园建设4057万元、污水处理建设1956万元、城乡垃圾处理项目433万元,有力地改善了民生,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区人大预算决议和重点财政工作情况

2019年,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及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深化财税体制和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力支持脱贫攻坚,认真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不断加强财政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同时,认真办理区人大代表有关财政方面的建议4件、区政协委员提案1件,办结率、满意率100%

1.加强收入组织,主动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大局。按照年初预算安排,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减税降费等复杂发展环境影响,主动会同税务部门,积极培育挖掘优质税源,加强重点税源税种监控,科学组织收入,确保各项税收依法征收,及时均衡入库,不断提升财政收入质量。2019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完成16154万元,同比增长5.3%,完成全年收入目标的100.7%,税收收入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63.7%。同时,积极组织非税收入,深挖增收潜力,确保非税收入足额征收入库,2019年,非税收入实现9205万元,同比增长4.23%。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实现19739万元,同比增长107%

2.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围绕区委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加强资金调度,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管控,把财政支出重点向“三保”倾斜,有效保障脱贫攻坚、产业升级、城乡基础设施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支出需求。2019年,全区民生支出实现118490万元,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为65.3%。全力支持脱贫攻坚,区本级预算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760万元,“四项扶贫基金”规模达到8834万元,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5005万元。

3.推进财税改革,提升管理水平。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体系。绩效目标与预算实现“编审同步、上会同步、批复同步、公开同步”。进一步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和形式,建立和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建立和完善预算执行及扶贫资金动态监控信息系统,持续实施区直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加强和规范公务支出管理。

4.加强检查和监督,提高资金效益。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三公”经费管理乱象专项检查整治。扎实开展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涉农保险保费补贴问题专项治理,财政资金管理安全规范,使用绩效大幅提升。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全年实施政府采购587宗次,采购预算32587万元,节约资金4758万元,节约率14.6%。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评审项目99个,审核资金161119万元,审减资金9198万元,审减率5.7%

5.强化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及时完善政府债务风险化解规划和应急处置预案,印发了《朝天区防范化解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方案》。实行规模控制,限额管理,依法通过政府债券方式适度举债,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切实防范债务风险。

2019年,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收入稳步增长,支出进一步优化,改革有序推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区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全区人民克难攻坚,砥砺奋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财政收支规模总体较小;“三保”、政策性等刚性支出保障压力大,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提高;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任务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区委七届十次全会决策部署,紧扣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新发展理念,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定实施“123456”执政兴区总体思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加大“六稳”、“六保”工作力度,打好三大攻坚战,兜牢财政“三保”底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和管理约束。完善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确保财政可持续。

2020年财政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是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根据收入预算情况,以收定支、量力而行,合理安排支出预算。二是厉行节约的原则。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三是保障重点的原则。着力在“保重点、压一般、优结构”上下功夫,集中财力支持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项目。四是加强绩效管理的原则。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加强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和事后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五是强化全面统筹的原则。加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统筹。六是加强风险防范的原则。坚持底线思维,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巩固预算收支平衡格局。

(二)2020年财政政策

1.坚持政府过紧日子。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勤俭办事、厉行节约的要求,压减非刚性、非重点的一般性财政预算支出,继续压减“三公”经费。加大资金的统筹力度,将预算执行、预算评审、审计查出问题等情况与预算安排挂钩。

2.支持应急体系建设。完善财政保障体系,支持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应急物资保障体系、自然灾害防治体系等,做好重要生活物资、生产资料和救灾物资等储备,提升应急物资储备和保障水平。

3.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健全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投入保障机制,抓好面上巩固脱贫成果和防止返贫工作。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继续实施扶贫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稳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支持猪肉保供稳价,扶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4.支持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全面推进复工复产达产,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培育壮大新的增长点。积极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有效投资,保持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性和竞争力。把发展实体经济摆在突出位置,推进现代工业体系、现代农业体系和现代服务业体系建设,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5.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千方百计促进居民就业,加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适当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

6.支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实施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行动,支持实施重点流域水体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广元行动朝天实践。

7.兜实兜牢财政“三保”底线。坚持财政“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充分发挥社会稳定“压舱石”作用。实行工资、扶贫和基本民生资金专项库款保障管理。预算安排和库款拨付优先保障“三保”支出。

(三)2020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充分考虑经济运行情况和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坚持实事求是、科学预测,遵循收支平衡原则,合理编制年度预算。2020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为119972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为26373万元、返还性收入258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7938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5万元、2019年度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结余148万元、上年结余391万元、调入资金11047万元(从政府性基金调入)。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为1199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73万元,国防支出13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5223万元,教育支出1900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7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64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1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38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6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562万元,农林水支出2664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23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77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7万元,金融支出76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828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18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50万元,预备费12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708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万元,上解省市支出1429万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33750万元(国有土地出让收入)。按照以收定支和收支平衡原则,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33750万元。

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计为18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原则,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为180万元。

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为6209万元。按照现行社会保险支出政策,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为4518万元。本年收支结余1691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708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主要支出安排

为落实“六稳”和“六保”工作,兜牢财政“三保”底线,加强重点支出保障,坚持人员经费足额预算,民生政策全面兑现,配套政策全面落实,区委重点事项、重点领域保障到位,部门事业支出合理保障。主要支出安排如下:

一是坚持教育发展优先。安排资金19008万元,大力提升教育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统筹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教育、特殊教育全面发展,加快创建全国义务教育发展优质均衡县区。

二是繁荣文化体育事业,推进天府旅游名县创建。安排资金4640万元,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提升文化惠民质效,做大做强文旅经济,其中区本级安排3600万元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全力争创天府旅游名县。

三是全面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安排资金10314万元, 大力实施就业能力培训提升行动,强化农民工服务保障。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逐步提高老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构建养老服务新模式。深入推进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全民参保计划。

四是全力提升健康朝天建设质量。安排资金13382万元,大幅提升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全面发展健康产业,全面提升县域内就诊率和基层医疗机构就诊率,推进省级健康促进县区的创建,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和康养机构,加快创建四川省医养结合示范单位,其中区本级安排1000万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疫经费,为疫情防控提供重要保障。

五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安排资金26646万元,深入落实乡村振兴“1+4+N”政策体系,开展“三大行动”,全面实施“七大工程”,实现农村全面振兴、农民共同富裕、农业加快发展。区本级安排2900万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加大精准扶贫工作力度,强力推进高质量脱贫奔康。

六是加快推进绿色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安排资金967万元,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实施减排、抑尘、压煤、治车、控秸“五大工程”,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森林精准提升、生态保持和生态修复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全面提升森林、江河等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实施“气化朝天”工程。

以上区级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同时,区级70个一级预算单位(涉密单位除外)2020年部门预算草案已报送大会,请予审查。

(五)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安排

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79381万元,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41632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8357万元、特殊转移支付收入7342万元、结算补助收入849万元及固定数额补助收入7677万元,安排用于基本民生、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方面支出;革命老区转移支付收入1332万元,安排用于改善老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方面支出;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700万元,安排用于生态修复方面支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736万元,安排用于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方面支出;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5904万元,安排用于脱贫攻坚方面支出;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4852万元,安排用于水利发展方面支出。

(六)2020年预算“三保”支出安排

严格按照“三保”的保障序列原则,坚持有保有压,纳入中央“三保”规定范围的必须保,特别是补助到个人的、涉及“老小孤残”等困难群体的兜底政策,以及按“人头”算账、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教育、医疗、就业、保障房等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的需求保障不折不扣的落实,做到“三保”支出从预算环节不留硬缺口。

三、2020年财政工作

2020年,我们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审查意见和决议决定,聚焦高质量发展目标,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财政目标任务。

(一)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领导,坚定财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为更好履行公共财政职能提供坚强保障。

(二)加强收入组织,努力培植税源。认真贯彻落实财政收入组织政策,采取积极有效的增收措施,深挖税收增长潜力,加强协税护税力度,堵塞征管漏洞,做到应征尽征,及时入库。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增强财政发展能力。

(三)优化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以及重点领域保障,确保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比重稳定在65%以上。持续加强支出管理,加大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加大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四)深化财税改革,提升管理水平。推进财政治理现代化,密切关注中央省和市关于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进地方税体系建设、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等动向,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积极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预算绩效监控,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强化绩效约束,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五)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效益。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努力促进增收节支。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使用、监管,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六)强化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进一步完善债务管理机制,积极化解政府债务,稳妥处置隐性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债务增量。有效降低债务风险水平指标,努力将其控制在预警线以内,有效防范财政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认真办理和落实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听取区政协的意见建议,坚持改革创新,严格依法理财,牢记使命,砥砺前行,为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生态文明繁荣和谐新朝天作出新的贡献。









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对国有资本收益作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地方政府(主要是中西部地区),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农村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其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指以促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选取影响各地财政收支的客观因素,考虑地区间支出成本差异、收入努力程度以及财政困难程度等,按统一公式分配给地方的补助资金。

专项转移支付:指中央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地方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资金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方面财政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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