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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13       来源:区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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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府办函202036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部门:

为扎实做好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全面完成全区民生工程医疗保险参保任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有序推进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做到应保尽保,常住人口参保率达到98%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特殊人群参保率达到100%。

二、参保对象

(一)朝天区户籍城乡居民;

(二)长期居住在我区的区外户籍居民(包括在校学生);

(三)中断城镇职工医保人员;

(四)未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和征缴时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缴纳,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280元/人。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9月1日到2020年12月31日。

四、责任分工

(一)乡镇人民政府。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要亲自负责并明确分管领导和经办人员,征缴任务要层层分解,落实到村组。村组要将参保缴费相关事宜及时通过入户、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到每名群众。做好未缴费人员告知痕迹管理,并在集中缴费期结束后,将未缴费人员告知情况以书面材料报区医保局备案。

(二)区财政局。负责按时划转特殊人员医疗保险代缴资金和本级财政配套资金等。

(三)区税务局。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代扣代缴协议签订,及时将缴费信息和缴费未成功人员名单反馈至各乡镇。采取“短信提醒服务平台”等信息技术手段,定期向缴费人发送“缴费提示”,提醒督促参保人在集中缴费期内办结缴费业务。

(四)区医保局。负责指导乡镇医保站完成参保登记及新参保人员缴纳2021年度保费的缴费信息推送、信息查询等工作。负责医保政策宣传、征缴督查督办工作。负责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特殊人员标识及代缴资金申请工作。

(五)区民政局。负责向医保部门提供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人员名册。

(六)区扶贫开发局。负责向医保部门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人员名册。

(七)区残联。负责向医保部门提供1-4级残疾人员名册。

(八)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儿机构在园幼儿医保征缴的宣传工作。

(九)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保征缴的宣传工作,提高辖区服务对象的参保缴费率,并与一般诊疗费挂钩。

五、参保缴费

(一)参保登记

新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乡镇医保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时应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新增人员(新生儿等)在参保登记后,缴纳2021年度医疗保险费由乡镇医保站向税务推送缴费信息,缴费可采取“缴费方式”中第2、3、4种方式。

(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

已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未签订或未通过本人社保卡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人员,可持本人社保卡到所属银行柜台申请签订代扣代缴协议,或通过“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签订协议。

(三)缴费方式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缴费:

1.已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将应缴保费足额存入本人社保卡或预留代扣银行账号内,由税务机关定期代扣保费;

2.可到区内各银行柜台现金缴费;

3.微信扫描“四川税务”公众号二维码,点击“办税缴费”,选择“社保缴费”登录页面完成缴费,或扫描“工行e缴费”二维码、农行缴费二维码;

4.可到朝天区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大厅窗口现场缴费。

5.本辖区内特殊人员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政府全额代缴,本人不缴费(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孤儿、1-2级残疾人)。具有双重属性的特殊人员,按照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1-2级残疾人的顺序进行身份标识及代缴。3-4级残疾人年度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资金资助100元,差额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区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2021年度城乡居民参保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把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认真抓落实。要加强宣传、集中力量,确保参保缴费任务按时足额完成,信息录入准确无误。

(二)加大政策宣传,做好正面引导。要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宣传,改进医保政策宣传方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基层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引导城乡居民充分认识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重要意义,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城乡居民积极主动参保续保。

(三)瞄准重点群体,增强工作成效。各乡镇要加强对应参未参保人员的核查,完善好工作台账,特别是新生儿、适龄学生、职工家庭儿童、外出务工人员、脱保后未参保人员、随子女外迁异地生活或长期独居老人等重点人群,要采取有效手段加强联系、积极动员,并提供便利服务方便其参保。

(四)加强协调沟通,增强工作合力。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做好不同系统中信息的互通共享,力争做到不遗漏、不断保、不重复、不脱节,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

(五)加强征缴督导,确保全面完成。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区目标绩效事务中心、区医保局要加大督查力度,确保2021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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