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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11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11-10       来源: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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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广元市川宜建材有限公司脱硫除尘设施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1-2020年1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广元市朝天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广元市川宜建材有限公司脱硫除尘设施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朝天区羊木镇源溪村六组

3、建设单位:广元市川宜建材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鑫锦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本项目技改直接依托原有生产线和原料工程,未新增土地,主要在厂区内增设1套脱硫设备和1套除尘设备,同时对地面进行硬化、设置洒水装置、对堆场进行密闭等作业,技改后不新增产能,仍为年产5000万块烧结页岩砖。该项目全部为环保投资,共计50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环境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本项目属于环境工程治理项目,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报告表》要求,不得新增废水、废气、固体废物排放。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对脱硫除尘设施的运行和维护,确保按照《报告表》要求,降低原厂SO2、粉尘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和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厂界浓度限值。

(二)加强对新增设备的运行和维护,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三)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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