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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关于采用网络方式办理政府采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26       来源:区政府办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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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各部门、各社会代理机构及相关单位、人员: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促进政府采购与互联网深度融合,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程度,提升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同辉办公(财政版)”作为我市政府采购备案环节工作的“网上办理”工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10月至12月前,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备案、需求论证、单一来源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变更采购方式审批、合同备案等工作通过“同辉办公(财政版)”平台试运行进行网络电子化办理,试运行期间除特殊情况外不再采用“线下”审签方式。2021年1月1日起,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全面正式采用网络电子化方式办理,财政部门不再受理“线下”业务。

二、使用方式

(一)账户注册

各政府采购相关单位和人员,登录广元市财政局官网(http://sczj.cngy.gov.cn)的“办事服务区”点击“同辉办公(财政版)”链接或直接登录http://171.91.196.97/进入软件界面,完成注册后即可使用。

通过本软件开展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等相关工作前,采购人首先必须由本单位系统管理员按软件要求填列本单位相关真实情况完成单位注册;其次,“单位注册”时需同步完成本单位“系统管理员”、“单位电子公章管理员”和“本单位政府采购分管领导”的个人账户注册;再次采购人的政府采购业务具体经办人可以自行通过软件“个人注册”注册个人账户并绑定单位和工作权限(需单位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的方式,也可由单位“系统管理员”按单位实际情况注册相关角色“个人账户”交付使用的方式进行,但按政府采购内控规定,1个单位固定1名经办人员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如工作调整可由各单位系统管理员进行管理更新;最后,按软件管理规定本单位业务需最后加盖本单位电子公章方为有效,需通过软件认可的方式办理CA认证并与“单位电子公章管理员”个人账户进行绑定方可实现电子公章加盖。

(二)账户权限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和各单位内部职能职责分工、个人真实情况,进行账户注册使用,否则责任自行承担。

“系统管理员”负责管理本单位信息以及绑定本单位账户的个人账户,包括更新、审核验证、密码找回、解绑等工作;“政府采购业务具体经办人员”个人账户可以代表本单位发起具体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备案、需求论证、单一来源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变更采购方式审批、合同备案等政府采购业务以及对本单位下级发起的上述业务进行审核处理;“政府采购业务分管领导”个人账户可以对本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具体经办人员”发起以及下级单位发起的上述政府采购业务进行审核处理;“单位电子公章管理员”只能对本单位相关分管领导审批后的资料加盖电子公章。

(三)相关业务功能使用

1.预算指标管理。政府采购年初预算指标经同级人大批准后,财政部门统一导入“同辉办公(财政版)”分配到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业务具体经办人员”个人账户待办区;对于年中调整、追加、追减的政府采购指标的,各预算单位由本单位财务人员通过现行的“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大平台)完成规定的申报审核流程后,我局再统一每周五17:30从“大平台”统一导出相关调整指标导入“同辉办公(财政版)”系统,各预算单位再实施采购项目计划备案等工作。

2.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各单位政府采购具体注册经办人员登录软件后,在工作“待办区”找到要进行政府采购计划备案的预算指标,选中指标进行采购项目计划编制,编制好后发起备案流程,由二级单位采购分管领导;一级预算单位采购经办人员、分管领导;财政部门采管科室负责人及分管领导逐级审批,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须加盖本单位电子公章;采购项目计划备案完成后系统自动完成采购意向预公开。

3.政府采购计划发布。计划备案审核完成后,各预算单位具体注册经办人员在软件工作“待办事项”区找到计划备案项目进行发布,通过计划发布进行采购代理机构选择并委托等工作。各代理机构代理交易环节平台达到标准接入后,软件将直接向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数据推送(目前暂预留“打印”键,待条件成熟将取消),并实现相关数据抓取。待软件与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对接成功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直接通过本软件将相关公告、公示推送到四川省政府采购网。

4.政府采购辅助功能。各预算单位可以使用本软件通过网络方式组织开展需求论证、单一来源采购、进口产品论证、申请变更采购方式、合同备案及其相关财政审签工作以及委托代理机构实施、统计分析、政策查询等工作。(特别提示,试运行期间公告公示等辅助工作需待与省政府采购网完全对接后方可实现,敬请留意系统正式通知)

5.商城直购和网上竞价。目前正在构建“广元电子商城”供采购人进行商城直购和网上竞价,12月将关闭现有的“竞价系统”。

6.其他功能。下一步,将陆续开放财政评审报审、资产备案审查、会计业务、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报名、政采贷等功能以及相应的移动端。

三、功能性系统衔接

我局将努力通过“同辉办公(财政版)”系统实现财政对外各项服务工作的优化,最大程度实现数据开放共享、“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允许各类需利用非保密性财政数据的功能性社会平台在达到财政部门要求标准的前提申请接入,充分实现数据共享。比如,对政府采购功能性平台(含政府采购交易执行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等)与“同辉办公(财政版)”系统完成对接后,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数据共享、信息推送等功能,无交易执行系统的代理机构可自主决定自建系统申请接入、与具备电子交易条件的机构共享合作或选择已接入“同辉办公(财政版)”的第三方代理交易平台等方式实现政府采购代理业务电子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专账专号人员管理。各级财政部门、主管单位、采购人、代理机构等采购当事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平台系统工作,按规定做好用户账号、工作流程及操作权限的配置维护,做到每个账号专人专用,对各项“待办事项”要在收到系统通知的规定时间内办结(除个别事项外,原则上审签工作当天内办结),真正发挥“互联网+”的作用,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二)坚持“无预算不采购”的原则。为了确保政府采购项目的顺利推进,各预算单位务必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精细化、全口径编制本单位年度政府采购预算,确保采购计划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品目和数额执行,做到应编尽编、编实编准,并按规定在30天内完成对批复的采购预算进行计划编制备案。对2020年有采购预算指标的采购人,在试用前必须跟市财政局确认指标备案完成情况后才能进行政府采购指标余额导入和采购计划备案工作。

(三)强化业务学习培训。各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改革的学习了解,并掌握好相关操作技术,对相关项目要自主选择运作规范且具备相应电子化环境的代理机构开展政府采购,确保项目规范操作。市财政局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业务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全面完成系统资源统筹整合。本软件将与现行政府采购相关系统进行全面对接,实现政府采购系统“一网统筹”,对目前在我市范围内因政府采购在各类机构办理CA的资源进行统筹整合,尽量减少重复办理;对具备电子化交易环境的代理机构或独立第三方运营机构应书面向财政部门申请对接,实现数据共享。

(五)技术支持和服务。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性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软件在应用过程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政府采购各相关参与人及个人在应用中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我们将不定期对系统进行升级完善,以满足使用需求。

系统技术支持:广元市同辉有限公司,客服电话:17311620270,QQ:190135250。

业务政策咨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0839-3260642。



广元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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