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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朝天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奖励细则》的通知 广朝应对疫情指办发〔2021〕17号
发布时间: 2021-06-28       来源: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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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朝应对疫情指办发〔2021〕17号

广元市朝天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印发《朝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

举报奖励细则》的通知

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区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

为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现将《朝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奖励细则》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朝天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1年6月28日



朝天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奖励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根据《广元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知》广应对疫情指办〔2021〕2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举报范围

(一)重点人员排查登记方面。近14天有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朝人员刻意隐瞒相关信息的,未按照要求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近14天有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返朝人员密切接触隐瞒不报的;省外来返朝、省内从事冷链物流、隔离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从业人员来返朝未按要求到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的;出租房屋给外来经商、务工等人员隐瞒不报的,凡举报消息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

(二)居家医学观察管控方面。居家医学观察未能落实单独居住、单独卫生间等硬性条件的,观察期间不自觉履行居家观察要求随意外出的;居家医学观察未落实第2天、第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的;居家医学观察结束后接种疫苗不及时的(隔离前已接种不计入),凡举报消息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

(三)村(社区)管控方面。健康码为绿色、近14天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冷链物流、隔离场所等重点行业、重点场所从业人员,节假日来返朝人员,隔离观察解除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其他县区来返朝人员,7日内未按照村(社区)管控要求参加集体活动的,凡举报消息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

(四)冷链物流行业管控方面。从事冷链物品生产加工、流通销售、仓储运输、餐饮服务及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和冷链物流园区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存在不落实进货查验、消毒等主体责任,仓储、运输、销售无“两证明一报告”和冷链物品追溯信息等违反新冠肺炎疫情冷链物流防控措施的;存在涉嫌走私冷链食品存储、运输、销售等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凡举报消息经查证属实奖励1000元。

(五)其他方面。其他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府公告行为的,凡举报消息经查证属实奖励500元。

二、举报途径

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设置举报电话和邮箱,群众通过电话、邮箱举报。举报电话:0839-8619588;举报邮箱:762584934@qq.com。

三、奖励措施

举报线索经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相关工作组查证属实严格按规范标准给予奖励,同一情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者。

四、其他要求

(一)举报人举报的线索信息应当客观真实,并对其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泄漏举报人信息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广元市朝天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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