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接受委托行政执法公示
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接受委托行政执法公示
一、委托机关: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
二、接受委托组织: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三、委托期限:2021年7月15日至2023年7月14日
四、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元市朝天区卫生健康局行政执法授权委托书》
五、委托事项:依据卫生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卫生日常监督执法工作,并完成以下工作任务:
(一)实施卫生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二)对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消毒产品及放射卫生和职业卫生安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三)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秩序;
(四)对医疗机构、采供血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废物处置情况和菌(毒)种管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五)对母婴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进行监督,依法打击“两非”行为,做好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案件的督查督办;
(六)受理对卫生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
(七)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
(八)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查处违法行为;
六、委托责任:对受委托实施的卫生行政行为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管理,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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