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和规定,广元市朝天区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启动征收你组集体土地,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金台社区1、2、3、4、5、6、7、8组,东山村2组;两河口镇吉庆社区3组;沙河镇飞仙关社区3组,南华村集体。拟启动征收集体土地4.0336公顷,其中:农用地3.2453公顷(含非基本农田耕地3.1671公顷、林地0.0193公顷、其他农用地0.0589公顷),建设用地0.7883公顷。具体面积详见附件。
二、征收目的
公共设施、街巷、科教用地
三、拟征收单位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四、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将组织曾家镇、朝天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五、其它事项
启动土地征收部门:广元市朝天区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事务中心
咨询电话:0839-868099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正常婚迁除外)、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修(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 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在所涉及拟征收土地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所在村组公开栏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广元市朝天区2021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广元市朝天区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