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首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同时挂牌成立
近期,朝天区1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3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同时挂牌成立,成为我区第一批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
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由区司法局指导管理,以乡镇和村(社区)为依托建立的。工作站和工作点均设立了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咨询等服务窗口,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专兼职调解员轮流值班,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接访处访等工作,为群众零距离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站和工作点的建立,是朝天区服务民生、保障权益、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和建设“平安法治朝天”的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为政府解困、为群众服务、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的信心和决心。根据《关于推进朝天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要求,我区计划2018年底在区、乡镇、村三级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供给充分、保障有力、管理规范、运行高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让全区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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